教育部規定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原標題教育部: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印發了《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教材管理辦法)。教育部教材局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外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該負責人稱,四個領域的教材管理既有共同點,也有不同要求。四個辦法的指導思想體例結構基本一致,重點解決各級各類教材誰來管、管什麼、怎麼管的問題。一是明確管理職責,規定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的相應職責任務;二是突出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在教材編審用各環節都加強政治把關;三是細化標準和程序,規定“凡編必審”“凡選必審”;四是健全激勵保障措施,明確監督檢查責任問責情形。

此外,大中小學各類教材差異性大,特色明顯,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和採取的措施各有不同。如中小學教材國家事權特點更加鮮明,辦法着重強調“統”和“細”,維護教材的嚴肅性權威性,提高管理辦法的可操作性。職業院校教材辦法充分體現種類多、編寫主體多元、實用性強、內容更新快等特點,強化全流程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高校教材重點是要處理好規範管理和學術創新的關係,強調高校的主體責任。境外教材選用辦法立足既要擴大開放、積極借鑑人類優秀文明成果,又要嚴格把關,堅持“按需選用、爲我所用”。

該負責人提到,與2001年印發的《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暫行辦法》相比,《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增加了一些新舉措,主要是加強國家統籌、加強全過程管理、提高教材編寫門檻、加強審覈把關等。

針對“《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如何體現職業教育特色”的提問,該負責人迴應稱,《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從規劃、編寫、審覈、選用等環節注重體現職業教育特色,強化全流程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爲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提供支撐,主要體現在:一是教材規劃注重發揮行業作用。二是教材編寫要求體現職業教育特色。三是注重吸收職教專家參與教材編審工作

該負責人還表示,《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規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境內教材確實無法滿足教學需要,可選用境外教材,鼓勵選用我國出版社翻譯出版、影印出版的國外優秀教材。堅持按需選用,凡選必審,爲我所用,嚴格把關。明確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外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談及如何調動優秀人才編寫教材積極性,該負責人稱,爲鼓勵優秀人才投入教材建設,中小學、職業院校、普通高等學校三個教材管理辦法從編寫、審覈、激勵保障進行了較爲系統的設計,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納入科研課題。三個管理辦法規定,承擔國家統編教材、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建設工程重點教材編寫修訂任務,國家課程非統編教材、國家規劃公共基礎必修課專業核心課教材編寫修訂任務,分別視同承擔國家和省部級相關科研課題。

二是納入評優評先指標。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提出,將編審任務作爲業績考覈職務評聘的依據。職業教材管理辦法提出,承擔國家和省級規劃教材編審任務,在評優評先、職稱評定、職務(崗位)晉升方面予以傾斜。高校教材管理辦法提出,把教材建設作爲高校學科建設、教學質量、人才培養的重要內容,納入“雙一流”建設和考覈的重要指標,納入高校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覈評估體系。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國家規劃專業核心課程教材作爲參評“長江學者獎勵計劃”“萬人計劃”等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成果,將教材編審工作作爲職務評聘、評優評先、崗位晉升的重要指標。

三是將編審任務納入工作量計算。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要求編審人員所在單位充分保證其工作時間,將編審任務納入工作量計算。職業教材管理辦法要求對承擔國家和省級規劃教材編審任務的人員,所在單位應充分保證其工作時間,將編審任務納入工作量計算。高校教材管理辦法要求將教材編審工作納入所在單位工作量考覈。

四是建立和落實國家教材獎勵制度。對導向正確、質量水平高、使用效果好的優秀教材以及教材建設的編、審、用、研等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以調動各方面參與教材建設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