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不指派大葉大學新校長? 教育部:學校已依規定選出

大葉大學選出現任董事方文昌爲新校長。(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8日發函同意由大葉大學現任董事方文昌擔任校長,引發爭議。教育部表示,大葉大學董事會依《私校法》及該校校長遴選辦法遴選新任校長,並於9月22日函報聘任方文昌校長案到部,經檢核函請該法人釐明回覆外界反映的疑義後,於8日覈定大葉大學校長聘任案。

大葉大學先前因校長出缺,未能依《私校法》規定於6個月內完成遴聘,經教育部依法命其於3個月內完成遴聘卻仍未改善,並於9月1日函知大葉董事會,將依法辦理指派代理校長作業,並旋即進行相關指派作業。

但與此同時,大葉大學董事會仍持續進行新校長遴選,並於9月22日函報聘任方文昌校長案到教育部,教育部認定過程合乎規定,因此覈定此聘任案。另因大葉大學已依法遴聘校長,教育部同步中止指派代理校長作業。

方文昌原本是大葉大學董事,他可以參與校長遴選嗎?教育部說,依《私校法》規定董事不得兼任所設私立學校校長,並未限制董事不得參與校長遴選,但方文昌教授在出任校長後,即不得再擔任董事。

對於媒體曾報導方文昌曾涉及辦理掠奪性刊物一事,教育部說,大葉大學校長遴委會已於9月6日召開會議審查方文昌的資格、治校理念報告及推薦人選時詢問此情,經釐清傳言指摘並非屬實後,才投票表決推薦他爲新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