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犯罪,情有可原?
真是風水輪流轉。 醫生這個行業,從日治時代開始,就是高居社會階級頂層,是民衆尊敬又有點畏懼的行業。要考進名牌大學醫科,沒有懸樑刺股、三更燈火五更雞地苦讀個三五年,是絕對沒有機會進這個宅門的。一旦成爲醫生,幾乎就能保證日後榮華富貴、豪宅美眷,每週三下午還可以打場高爾夫球。
沒想到讓醫生鶴立雞羣的美好日子,很快就在全民健保制度通過後,就如王老五過年,一年不如一年。
這就跟電子科技業有點相似。臺灣電子業剛起飛那一陣子,靠着股票發跡的科技富豪新貴滿街跑。各大學電機、電子科系,成爲高中畢業生的第一選擇。沒想到最近幾年,破產落跑的、轉業賣牛肉麪的,多的是過去電子業的老闆。
現在醫師收入不但減少,工作時間又常超時,又累又忙中自然容易犯錯。過去由於醫師被病人當成救世主,有着無比的權威,沒人敢挑戰醫師的診斷結果。最近由於民衆自我保護意識及醫學法律常識增強,醫師犯了錯,已經不再被病人輕易原諒。其中尤其以婦產科最爲嚴重,一旦嬰兒出了問題,醫生立刻被告上法庭,成了犯罪嫌疑人。因此,過去最紅的醫科大學婦產科系,已經不再成爲學生的首選。
揹負者外國經濟雜誌稱之爲「笨拙」罵名的馬總統,最近竟然願意站到第一線爲醫生說話,希望儘快研擬修法,「不讓醫師成爲犯罪率最高的行業」,讓醫師「少受點苦,多點尊嚴」。
馬總統這樣說、這麼做,是否要讓南部傳統多數偏綠的醫生們「有感」,我們不得而知。但順了姑意,卻有可能失了嫂意;他讓那些醫事糾紛的受害者及家屬也同樣「有感」,只是「感到憤怒與失望」。
我有個朋友,母親被醫生誤診,因延誤就醫而往生。官司纏訟了許多年,在經濟與精神雙重壓力下,讓她失去了工作;也因騶失慈母的悲傷,讓她得了憂鬱症,無法再過正常生活。執政者或許只看到醫師的沮喪,一心要爲他們平反,卻看不到受難者家屬長期無法癒合的悲傷;由於他們的地位較低,人微言輕,沒有人願意出面爲他們討回公道。
臺灣社會風氣與司法判例,經常會要求犯罪者要對受害者及家屬,誠懇認錯並道歉,否則無法原諒。這種事情對醫師則是相對十分困難。
一則,醫師一向自視甚高,不會輕易認爲自己犯錯,是個罪犯;二則,如果承認犯錯,就擔心對方獅子長大口,要求鉅額賠償;三則,會影響個人聲譽,讓病人望之卻步,未來收入減少。
我所接觸過的醫師,多數十分有醫德,年紀越大的醫生,經驗越是豐富,越是謙和有禮。但是醫界不免有些老鼠屎。少數年輕醫師不但態度高傲不禮貌,還十分沒有耐性;不是對病人大聲斥責,就是還沒聽完病人的陳述,就已經把藥方開好了。這些都是醫師本身需要改進的地方。
數年前我曾在部落格上撰文,批評我的眼科醫師(並未提及其名)讓所有病人等了兩個鐘頭後,三分鐘就看完我的眼睛,十分不尊重病人權益。沒幾天就收到一個號稱是醫生的投書,要我立刻公開道歉,否則要聯合其他醫生告我損壞名譽,要求賠償。少數醫師的倨傲態度,可見一般。
自從有了全民健保之後,有些醫院對他們所聘請的醫生「論件計酬」,經常讓醫生一天要看幾十上百個病人,要開好幾次刀;上大夜班則採取「責任制」,不給加班費;醫生們又累又忙,無法認真仔細地行醫,自然也就容易出錯。
出事以後,被告的醫院及醫師忙着打官司,心情自然大受影響,對病人就更加採取防範態度;凡事都得病人家屬先簽字,不然就是不願意接受嚴重病患,避免日後產生糾紛。瀕臨死亡病人被當成人球,在各醫院間踢來踢去的悲劇,也就每天在臺灣南北各地上演。
美國各大醫院,最大一筆開銷,恐怕就是醫事糾紛的保險費。醫院爲每個住院醫師保了鉅額保險,一旦醫生被告,就由保險公司出面打官司理賠,讓醫生免於成天上法庭,無法專心行醫。由於醫事糾紛保險費高昂,自然轉嫁到病人的看病費與醫療保險費上。
馬總統要爲醫生們立法,減低刑事責任,固然立意良好。但是釜底抽薪之計,恐怕還是要讓以股東賺錢爲目的的各家醫院,負起經濟及法律責任。其次是要將醫院的管理做到人性化與合理化,不要因爲精簡人事減少開支,而讓醫師及護理人員操到爆肝。醫師及護理人員每天能健康愉快地面對病人,自然會改善醫病關係,減少醫療失誤,這纔是做到醫病雙贏的最好方法。
光靠立法降低醫生犯罪率,不但無法去除那些沒有醫德的老鼠屎,也無法降低醫師與病人之間的緊張關係。執政者與立法者,不可不慎。
●作者洛杉基,北市,博,專業經理人。簡介表示,他出生於臺灣北部漁村,留美博士,曾旅居美國、中國,現長住臺北市。如蒙轉載、剪貼,需事先徵求作者同意。ET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