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我沒有犯罪,我無罪」
馬英九今(14)日出庭時發聲明表示,他無罪。(陳志賢攝)
馬英九。(陳志賢攝)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泄密案,臺北地院今天下午首度開庭審理,庭訊後馬英九向媒體表示「我沒有犯罪,我無罪」。馬強調,本案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憲政問題,本案攸關我國憲政的未來,也攸關未來所有總統的名譽與清白,他真的不希望看到以後的卸任總統,還要面對同樣的問題。
馬英九表示,102年8月31日晚上,檢察總長黃世銘主動向他報告這件重大司法關說案。黃一進門就說,「這是純粹的行政不法,如果是刑事不法。我就不會來報告。」這個案子牽涉到立法院長、民進黨大黨鞭、法務部長、及高檢署檢察長;他當時就預料,本案在特偵組公佈後,很可能會導致行政院和立法院的對立,造成政局動盪,甚至政務無法推動。他身爲中華民國總統,立刻電召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前來會商危機處理。這當然不是泄密,而是行使大法官585號解釋所確認憲法賦予總統的行政權,更是總統的憲政責任。當天他們會商時,完全沒有討論到撤銷王金平院長黨籍的事。
馬強調,他曾經擔任過法務部長,瞭解關說司法個案是傷害司法獨立與公正的最大殺手,也是人民最痛恨的違法行爲。尤其是立法委員聯手關說司法個案,更是破壞權力分立憲政體制最嚴重的型態。
他當時是中華民國總統,對憲法有承諾,對國家有責任,遇到破壞憲政體制、傷害人民權益的違法事件,他不能置身事外。不論過去、現在、未來,不論黨派,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在遇到類似立委集體關說司法個案的時候,所想到的,一定是國家社會即將面臨的憲政風暴,必須立即處理,而不是去鬥倒誰、陷害誰。
馬並批評,這份88頁的起訴書倒果爲因,把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而且刻意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二條,忽略對他有利的證據。他想請問檢察官,如果連檢察總長跟我說這是行政不法他都不能相信,他又應該如何處理本案呢?還是他什麼都不做,上牀睡大覺?依照起訴書的思維邏輯,任何官員涉及行政不法,總統都不能過問,也不能處理,否則就是構成泄密或教唆泄密。
馬英九認爲,本案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憲政問題。檢察官完全忽略了「總統」這兩個字所代表的意義與份量,也完全忽略了總統對中華民國憲法的承諾與對國家的責任。
他重申,總統究竟應該如何行使職權,應該如何處理國家大政,攸關我國憲政的未來,也攸關未來所有總統的名譽與清白,他真的不希望看到以後的卸任總統,還要面對同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