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識推動國際法治合作

全球疫情呼喚國際法治

外交部副部長  羅照輝

當前,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與此同時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而且單邊主義、保護主義回潮,國際形勢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因此,國際法治作用愈發重要。

疫情警醒我們,非傳統安全問題帶給人類的威脅與挑戰日益嚴峻,需要我們合作應對,才能打贏這場全球疫情阻擊戰。

疫情昭示我們,國際社會亟須共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要充分發揮世界衛生組織的關鍵領導作用,構築人類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堅固防線。中國已宣佈疫苗將作爲全球公共產品,並加入世衛組織“新冠肺炎疫苗實施計劃”。

疫情再次表明,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內政仍是必須堅持的國際法原則。個別國家違反主權平等和國家豁免原則,肆意“濫訴”干涉他國內政。我們要倡導和維護國際法治,加強制度規則協調,反對借疫情干涉他國內政。

疫情提示我們,要倡導人與自然和諧統一,實現綠色高質量復甦。中方致力於打造綠色“一帶一路”,已宣佈將提高《巴黎協定》國家自主貢獻力度,力爭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發揮司法優化

營商環境中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楊萬明

當前,國際環境日趨複雜,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這些新情況新變化不僅對各國司法工作提出了巨大挑戰,而且對促進司法機關深化合作、凝聚共識提出了新要求。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發揮司法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作用,設立第一、第二國際商事法庭,建立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解決機制,爲跨境糾紛解決提供中國方案,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今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落實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的部署,及時制定涉疫情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推動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暢通網上訴訟渠道,最大限度便利當事人參與跨境訴訟,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在法治軌道上公正高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擘畫了中國未來經濟社會發展藍圖,最高人民法院將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加快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加強國際法研究和運用,更好發揮司法在解決國際爭端、推動務實合作中的作用,爲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貢獻。

聯邦法院

應對疫情的司法實踐

俄羅斯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維亞切斯拉夫・列別傑夫

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國際法律對話顯得特別重要。本次論壇在“一帶一路”倡議框架內探討預防和解決國際商事爭端和公共衛生國際法治合作等現實問題,將有助於立法、司法和法學研究發展,有助於各國法律制度協同推進。我將介紹俄聯邦司法系統正在採取的措施

3月至4月通過3項聯合決議,線下案件暫停受理;5月12日起,根據相關要求恢復開展工作。由此,對電子司法需求增加。今年前9個月,國家司法電子系統使用次數超過25.86億次,比去年同期增加近3億次。最高法院使用網絡會議軟件審理案件,召開網絡全體會議等。批准2項涉及疫情的司法應對舉措,包含47條法律意見,規定所有因防疫要求而延長的訴訟期限及訴訟時效應予恢復。各級法院在審理10萬多起案件和材料時參考了這些意見。今年前9個月俄聯邦法院99%以上的案件在訴訟期限內得到處理。保障外國投資者權益,今年前9個月俄聯邦法院受理的外國投資者參與的5000起案件中,外國投資者勝訴數量達4400件,勝訴率達88%。

巴西聯邦檢察機關

在抗擊疫情中的實踐

巴西聯邦總檢察長  奧古斯托・阿拉斯

新冠肺炎疫情威脅各國公共衛生系統,人類需要團結一致。對抗新冠肺炎疫情促使各方力量集中起來,促進機構間互相協調,這使我們能夠在國家和全球治理層面迅速有效地應對疫情。

巴西聯邦檢控署除採取衛生措施外,還採取了許多法律措施,並將繼續打擊有組織犯罪和腐敗行爲。

疫情暴發之初,我們總檢察長辦公室就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綜合監測辦公室(GIAC),旨在促進機構間的聯合工作,採取預防性、法庭外行動,加大全國控制疫情的力度。巴西聯邦檢控署還向聯邦、州和市政府提供大量資源,用於遏制和應對可能出現的疫情蔓延狀況。

在疫苗研發領域開展國際合作。在巴西,相關工作必須遵守國家衛生監督局的規定,這是我們準備檢查物資和疫苗有效性的自治政府實體。我們的公訴機關也致力於對這些藥品和物資的採購和分發進行適當監控。

總結疫情防控經驗

促進公共衛生法治合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萬  春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我們深切認識到法治在防控重大疫情中的特殊作用。中國檢察機關始終注重依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積極參加疫情防控和經濟復甦工作。將抗拒疫情防控措施、製售假冒僞劣醫療用品等九類犯罪行爲作爲打擊重點,依法嚴肅追究涉醫犯罪。加大追訴哄擡物價、囤積居奇等擾亂市場秩序犯罪力度。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犯罪,嚴防境外疫情輸入風險。連續發佈十批55件涉疫典型案例,普法釋法,警示社會。

我們深刻認識到,法治精神是抗疫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法治力量匯入抗疫整體工作,有助於形成強大的疫情防控合力。各國法律界應當共同努力,深刻總結重大疫情防控涉及的法治問題,爲完善各國法律體系,促進國際法治合作,維護全人類的生命健康和經濟社會發展福祉,作出更大貢獻。

共建“一帶一路”是中國政府與各國一道共同建設的互聯互通國際合作平臺。這一平臺的建設和運作,同樣離不開法治的規範、指引和保障。我們期待,以本次論壇爲契機,進一步加強各國司法檢察機關之間的合作,以合作促共贏,推動“一帶一路”建設行穩致遠。

加快形成高質量

公共衛生法治體系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許安標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把維護人民健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發展公共衛生事業,健全公共衛生體系。同時,加強法治保障,形成公共衛生法律制度體系。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我國公共衛生體系和法律制度經受住了考驗。

一是堅持健康優先,協調推進。完善健康促進工作體系,推進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響評估制度。抓源頭、治未病,堅持中西醫結合、中西藥並用,加大投入,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二是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建立傳染病防控制度,預防爲主、防治結合,聯防聯控、羣防羣控、源頭防控、綜合治理。制定實施傳染病防治規劃,實行預防接種制度,加強免疫規劃和監測預警。三是堅持保障基本、夯實基層。突出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必需性和可持續性,保障人民享有公平可及、安全有效、系統連續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四是堅持健全制度、完善法治。我國公共衛生領域法律制度對依法科學有序防控疫情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針對短板不足,加快推進相關法律的制定修改,制定實施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計劃。五是堅持交流合作、團結互助。要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互學互鑑,推動全球公共衛生治理體系建設。

法治合作極爲重要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古扎爾・艾哈邁德

當前我們正處於一場超越國界的全球大流行病之中,國際合作,尤其是法律方面的合作極爲重要。因此,今年組織這樣一次論壇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值得讚揚。

“一帶一路”倡議集合大量基礎設施項目,旨在實現沿線國家互聯互通,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巴經濟走廊是共建“一帶一路”的旗艦項目之一。衆多國家和地區深受疫情影響,短期內商事糾紛可能增加,危機時期的全球合作顯得尤爲重要。

爲克服當前諸多爭端解決方式的弊端,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設立了2個國際商事法庭(“一帶一路”法庭),形成一站式爭端解決機制。建議國際商事法庭聘請來自糾紛當事國最高法院的法官或調解人,以樹立成員國和相關企業的信心。

新冠肺炎疫情不僅對全球金融體系也對各國衛生部門造成突如其來的衝擊。“一帶一路”倡議將對公共衛生領域有所助益,有助於恢復金融市場、增加貿易。團結是唯一的出路,擴大傳統國際法治合作很有必要,這包括符合國際準則的體制和程序機制。

以透明高效的法律和程序

促進東盟―中國貿易繁榮

印度尼西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穆罕默德・沙裡福丁

近10年來,東盟與中國,特別是印尼與中國的司法合作不斷加強。與中國司法部門的交流一直是我們國際關係的重要內容之一。

這樣的發展是東盟和中國貿易繁榮的必然結果。2009年以來,中國一直是東盟的最大貿易伙伴,2018年中國成爲東盟的第三大外資來源國,雙方將於2020年實現雙邊貿易總額1萬億美元、投資總額1500億美元的目標。

我們的責任是鞏固貿易伙伴關係,在對話、透明和互相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合作。共建“一帶一路”等互聯互通計劃的實施,對消除貿易壁壘、促進健康的貿易增長至關重要。同時,大規模的貿易要求整個地區建立起更加統一、更可預測的法律體系,建立透明、有效、高效的法律制度和爭端解決程序。

我想強調的是,避免糾紛比解決糾紛更有效率,而預防糾紛可以通過法律制度和實務的統一與協調來實現,這需要不同司法體系的共同努力,是我們的共同的艱鉅任務。2014年中國和東盟司法機關共同簽署的《南寧聲明》有助於促進司法交流,共同研究區域內相關法律問題。中國法學會組織的此類論壇和交流活動可以作爲我們實現目標的關鍵。

加強國際法治合作

共享人類健康生活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駐會副主任  呂忠梅

環境與健康問題是人類面臨的重大公共性問題,它影響着每一個地方的每一個人,所有國家的公民、政府和企業都應該儘早採取行動。

中國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環境保護立法都將保障公衆健康作爲立法宗旨,建立了環境與健康風險調查、監測與評估制度以及生態風險與健康風險管控制度,人民的生命健康與生活質量不斷得到提升。

國際投資、國際貿易、國際製造等都可能導致環境與健康風險在全球遷移、擴散和轉移,使得國際社會加強環境與健康風險預防的國際合作十分迫切並重要。爲此,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加強公共衛生國際組織與環境保護國際組織的合作,促進國家間、地區間的國際規則儘快形成。

二是建立公共衛生法與環境保護法的跨學科研究機制,共建環境與健康風險國際信息平臺。

三是在國際標準化組織中設立環境與健康標準委員會,促進國家間環境與健康風險預防與疾病診療技術等方面的合作,爲提升環境與健康法治保障水平與能力提供科技支撐。

廣西東盟國家抗疫的

公共衛生國際法治合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  黃世勇

在這場戰疫鬥爭中,作爲中國面向東盟橋頭堡的廣西,積極與東盟國家聯防聯控開展抗疫工作,守好祖國南疆防線,打好國際聯合戰疫,取得重要成果,爲開展國際衛生援助和交流做出有益實踐。

具體而言,廣西主要開展了兩個層面的工作:一是與接壤的越南邊境省縣聯防聯控,嚴防境外輸入;二是對柬埔寨開展抗疫援助,體現中國大國擔當。主要取得三個領域的成效:一是疫情傳播蔓延得到有效管控,在與越方聯防聯控中,沒有發生境外輸入病例關聯的本土病例;在援柬抗疫中,柬埔寨沒有出現病例大幅上升情況。二是信息互通和經驗交流得以暢通,在與越南共同嚴厲打擊非法出入境、提供入境人員名單、保持貨物正常通關等方面,及時互通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廣西組建的中國援柬專家組幫助柬埔寨找準疫情癥結和潛在防控救治風險點,針對性地提出管控疫情的科學方案。三是疫情防控溝通協調機制得到建立。主要積累四個方面的經驗:一是以培育共同理念爲航向,統一公共衛生國際法治合作意識;二是以形成共同規則爲基礎,搭建公共衛生國際法治合作框架;三是以建立共同機制爲關鍵,強化公共衛生國際法治合作保障;四是以開展共同防控爲措施,深化公共衛生國際法治合作成效。

強化柬中法律合作

推進一帶一路建設

柬埔寨國務大臣  昂翁・瓦塔納

很高興藉此機會回顧柬埔寨和中國之間的友誼,這一友誼已延續2000年,尤其是2013年習近平主席提出“一帶一路”倡議以來,中柬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係進一步加強,法律合作是這一關係中的重要部分。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國向包括柬埔寨在內的150個國家派出醫療專家組,提供資金援助和醫療設備,成爲國際社會的一支重要力量,體現了中國的責任感,詮釋了合作、團結與和平在抗擊疫情中的重要意義。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柬埔寨和中國團結一致,共同走向經濟復甦。今年7月20日簽署的《柬埔寨―中國自由貿易協定》,對兩國特別是柬埔寨而言意義重大。《協定》將爲柬埔寨產品提供更廣闊市場,加快柬埔寨基礎設施建設,其中也包括“一帶一路”倡議帶來的項目,從而增加外商直接投資、提高出口和物流水平。

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需要加強國際法律合作,這對解決投資者和商界人士在投資和商業活動中可能遇到的問題發揮着重要作用。本次論壇以“新冠疫情背景下的國際法治合作”爲主題,將使得我們堅守繼續開展國際法律合作的承諾,從而促進全球發展,促進人類進步,維護國際貿易穩定。

共建共享一帶一路

爭端解決機制

南部非洲仲裁基金會主席  邁克爾・大衛・庫珀

國際商事爭端在任何跨境貿易和投資體系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基於共建“一帶一路”的目標,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爲原則的合作機制的需求尤爲明確。由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參與企業和法律團體的多樣性,在設計和實施必要的衝突解決體系時要考慮實際情況,要在各種法律制度之間架起橋樑。

一是“一帶一路”爭端解決的規則和實踐必須具有普適性。二是提供這項服務的機構必須形成一個具有相同規則、相同仲裁員和調解員以及相同設施的集體平臺。三是必須建立集體法律體系,公佈由仲裁庭作出的重要仲裁裁決。

中國法學會應非洲53個民族國家、中國和非洲聯盟的請求,已經率先建立了這一模式,以中非聯合仲裁中心的名義建立了一個集體爭端解決機制。6個合作機構通過深入研究和密切合作,在非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一套符合中國和非洲不同需求的制度體系。金磚國家採取大致相同的方式解決利益爭端,出於相同目的接受了中非聯合仲裁機制。

我們希望最終形成的是一種獨特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共有的法律體系,這對推動“一帶一路”建設理念取得成功具有深遠意義。

建構公共衛生法律體系

依法防控公共衛生風險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  王建軍

疫情防控中,黨和政府始終把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我國依法將新冠肺炎納入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控制措施,納入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進行管理,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採取各項防控措施。

同時,我國與國際社會積極開展疫情防控、病毒溯源、疫苗研發等抗疫合作,分享防控、治療經驗,分享疫情信息,積極參與、配合《國際衛生條例》的修改工作並認真履行條例義務。

國家衛生健康委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努力形成統一協調的公共衛生法律體系。一是以傳染病防治法爲重點,統籌各項公共衛生法律的修訂。二是完善重大尤其是新發突發傳染病監測、預警、發佈等制度。三是預防爲主,平戰結合,建立常態與應急精準轉換機制。

目前,正在抓緊開展傳染病防治法的修訂工作,全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立法工作,爲防範化解重大公共衛生風險,有效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保障公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寧,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保障。

持續完善

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

商務部部長助理  李成鋼

跨國商事活動日益增多,爭端數量也不斷增加。目前,爭端解決已成爲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全球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指標。爲營造公正、穩定、可預期的法治營商環境,助力“一帶一路”建設,2018年,中國發布了《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設立了國際商事法庭和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2019年,中國簽署了《聯合國關於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2020年,中國商務部發布《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不斷創新和完善多元化的爭端解決機制。

在“一帶一路”框架下,持續完善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建設,我建議:第一,要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沿線各國要繼續堅持多邊主義,依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合力推動包容開放的國際爭端解決機制建設。第二,要持續推動國內法律制度建設。在尊重沿線各國法律文化差異的前提下,積極務實,努力推動規則的統一化。第三,制度建設和人文交流要相互促進。鼓勵通過共享專家、加強對話等方式,相互借鑑,增進理解信任,爲制度和執行的統一奠定基礎。第四,要與時俱進,利用最新科技成果,不斷降低爭端解決的成本,提供高效、便捷、可信賴的爭端解決服務,持續促進投資和貿易的便利化。

構建一帶一路

國際商事爭端多元解決機制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  王俊峰

構建符合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參與國家國情特點的訴訟與調解、仲裁有效銜接的國際商事爭端多元解決機制,對於促進“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公正解決、保障和推動“一帶一路”建設的順利實施勢必發揮積極作用。

仲裁是解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的重要機制。國際仲裁法律界同仁應密切團結協作,共享最佳實踐,充分利用現代科技的力量,共同推進“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改革與創新。

司法的作用不可或缺。要在尊重司法主權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司法合作,推動建立符合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參與國家國情特點的有關民商事案件判決承認與執行、司法文書送達、證據調取的地區間公約,爲建立公正高效的區域性國際商事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創造條件。

主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和國際治理。在“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實踐中積累起來的豐富經驗的基礎上,發展創設出符合“一帶一路”特點的國際商事爭端解決規則,爲營造法治化良好營商環境、改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做出獨特貢獻。

讓調解助力一帶一路

國際商事爭端預防和解決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  鄭若驊

習近平主席在給中國法治國際論壇(2019)的賀信中指出,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需要法治進行保障。中國願同各國一道,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構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經貿規則體系。

創建良好的法治環境及高效便利的爭端解決機制,有利於解決“一帶一路”建設相關爭端,推進“一帶一路”倡議深入開展。

相關的爭端解決機制應由各國協作產生,以誠信爲基礎,並充分理解和尊重國與國之間的文化差異;調解是最適合作爲“一帶一路”倡議下的爭端預防和解決的有效手段。

調解講究和諧,重視找出涉事各方的需要和關注及維持爭端各方的互信,保持各方的持續合作及良好關係;調解一般較爲有效及低成本;利用調解作爲解決投資爭端的手段在國際上已廣爲各方採用,並有着不少成功例子。

香港特區是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在調解及爭議解決服務方面已有成熟的發展並具備充足的配套,並有不少享譽國際的專業人才。我殷切期待香港特區能夠積極參與國家相關建設,發揮所長。

《 人民日報 》( 2020年11月16日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