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金臺銳評・全面依法治國系列談④)

“對於確係正當防衛的案件,應當勇於擔當,嚴格公正司法,堅決依法認定。”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指導意見,以及7個涉正當防衛典型案例辦案人員表示,作爲司法機關,必須嚴格依法辦案,決不能爲了“息事寧人”犧牲法律原則,在維護法律權威的同時,要在全社會樹立正確導向,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習近平總書記中央全面法治工作會議上指出,“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生命。”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進全面依法治國

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到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再到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司法權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爲,加強對司法活動制約監督……以法治守護社會公平正義,堅持把公平正義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法治中國建設更加適應時代發展需求和人民羣衆期盼。

司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確保實現司法公正,需要進一步規範司法權運行、繼續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讓審理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加快構建規範高效的制約監督體系,解決好司法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守住防範冤錯案件的底線,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

滿足人民羣衆對公平正義的需要,需要繼續推進法治領域改革,解決好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堅決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讓城鄉安寧、羣衆更安樂;切實實施民法典織密民生保障網,充分運用法治手段推動解決羣衆關注的難點堵點問題;依法妥善處理涉民生案件,加強民營企業產權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切實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變革。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