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深化“放管服” 這7項措施由住建部負責

人民網北京11月13日電(王仁宏)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以下簡稱《分工方案》),對下一階段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出部署。

《分工方案》明確了5個方面25項重點任務,其中7項具體措施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或分工負責。

其中,在“把實施好宏觀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結合起來,提高宏觀政策實施的時效性精準性”方面,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牽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2020年底前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治理,對公用事業、港口物流領域涉企收費開展檢查,整治部分園區樓宇、商業綜合體等轉供電主體違法加價等行爲,堅決避免減稅降費紅利被截留”;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牽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按職責分工負責“讓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更加便利、更加優惠,推動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創新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服務模式,利用大數據等技術解決‘首貸難’、‘續貸難’等問題。督促金融機構優化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操作程序,做到應延盡延,並引導金融機構適當降低利率水平。加強水電氣、納稅、社保等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爲增加普惠金融服務創造條件”;

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牽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善水電氣、納稅、社保等領域信用評價標準指標體系,充分運用各類信用信息平臺,加強相關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貸發放方面的應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發展。”

在“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創造力”方面,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負責“進一步壓減中央層面地方層面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和條件,精簡規範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涉及的技術審查、中介服務事項,壓縮審批時間”。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司法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明確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範圍、適用對象、工作流程和監管措施等。對具備條件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管理”。

在“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質量”方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司法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地方城市管理部門規範執法行爲,制定公佈城管執法標準和要求,加大對隨意執法等行爲的查處力度,降低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在“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實惠”方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優化水電氣暖網等公用事業服務,清理報裝過程中的附加審批要件和手續,加快實現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上辦。優化外線施工辦理流程,對涉及的工程規劃許可、綠化許可、路政許可、佔掘路許可、物料堆放許可等環節實行並聯審批,探索實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