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官宣!北京、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北京、上海18日發佈通知,將於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個人購買住房涉及的契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