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同日取消普通住房標準

北京和上海兩地居民購房稅費負擔將進一步降低。

11月18日晚間,北京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加大住房交易稅收優惠力度。

同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財政局和市稅務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以及取消標準後相關個人住房交易稅收事項。

京滬不再區分普宅和非普宅

實際上,10月17日,住建部部長倪虹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情況發佈會上曾表示,住建部會同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管總局等部門,指導各地迅速行動,抓存量政策落實,抓增量政策出臺,打出一套“組合拳”,推動市場止跌回穩。

據倪虹介紹,概括起來就是“四個取消、四個降低、兩個增加”。其中,“四個取消”主要包括取消限購、限售、限價及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11月13日,財政部、國稅總局和住建部聯合印發《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針對多項房地產稅收政策進行優化調整。其中,明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並對住房交易契稅政策進行了優化。

根據上述《公告》規定,全國範圍內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統一按1%稅率繳納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分別按照1.5%的稅率和2%的稅率徵收契稅。

同時,對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此次北京和上海出臺新政後,兩地便可按上述政策措施具體落實。

此外,上海還取消了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以轉讓收入的2%覈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的規定。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根據國稅總局有關規定,以轉讓收入的1%覈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據悉,兩個城市新政將於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12月1日前,個人銷售、購買住房涉及相關稅種尚未申報繳納的,符合規定的可適用執行。

減負效應明顯

從市場反饋情況來看,戶型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內的房源最爲受益。

以上海爲例,根據CRIC數據,目前上海面積段在90-14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套均總價爲628.76萬元/套。如果以600萬元/套計算,調整前契稅最多繳納18萬元,調整後爲6萬元,新政實施後可節省12萬元,減負效應明顯。

如果將過去一套已經購買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現在以1000萬元的價格出售,當年購買該套房子的原值爲800萬元。按此前標準,需要繳納增值稅10萬元{(1000萬元-800萬元)*5%},新政後相當於節省了10萬元稅費。

若上海某房東出售一套1000萬總價的住房,過去個稅或需繳納20萬元,上海新政後只需繳納10萬元。如果該房東一年內在上海換房,其還可享受個稅退稅的優惠政策。

核心城市樓市有望逐步復甦

從今年的房價表現來看,上海新房持續領漲,北京二手房價格漲幅領跑。

根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10月上海新房環比上漲0.3%,並已連續上漲29個月,且自今年3月份以來環比8個月領漲全國。

北京二手住宅則以1%的環比漲幅位列10月70城之首。特別是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北京二手房市場交易活躍度有所提升,交易量重回“榮枯線”以上。根據北京市住建委統計數據,10月份北京二手房網籤1.7萬套,環比增長31%,網籤量創下近19個月新高。

整體來看,一線城市房地產市場正朝着回穩向好方向發展。隨着普宅標準的取消,在一定程度上將進一步鞏固前期樓市回溫成果,有利於推動市場止跌回穩。

易居研究院表示,當前“政策-市場”之間的互動效應明顯增強,市場信心也持續增加。隨着供給和需求兩端的積極調整,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將會優化。

《丁祖昱評樓市》指出,財政部等三部委房地產稅收政策發佈之後,上海是首個落地取消普宅標準的一線城市,隨後北京跟進取消普宅標準,廣州和深圳也將加速跟進,一線城市政策進入寬鬆期,政策利好效應仍將持續。

在房地產“止跌回穩”的政策預期下,核心城市房地產市場將逐步復甦,樓市整體也將趨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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