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私募否定"坐莊" 投資決策非基金經理個人決定
近日,資本市場各方圍繞“市值管理”背後的潛規則展開了探討,一時間,該事件持續發酵。5月18日,爆料者通過公開平臺稱“公募市場也存在兩個潛規則”。
《證券日報》記者對多家公募和私募採訪瞭解到,他們均對爆料者所謂的潛規則予以否定。
已有公募展開自查
多家接受採訪的公募和私募認爲:基金經理的投資決策並非個人所能決定,一般來說,公司在投研方面建立了嚴格的體系,投資決策委員會和研究評價機制等,都是在監管規定的認可下成立的;對於投資標的的選擇,都會由投委會來共同決定,並非像爆料人所述的基金經理可以與操盤方合作共同對股價進行干預。
北京某大型公募基金經理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公募基金公司經營運作過程非常嚴謹複雜,公司有全面的風險管理流程,各部門之間有效協同、形成制約機制。在選擇投資標的的過程中,投委會需要報着意識清晰、職責明確、流程完善、人員協同,嚴格做好相關的投資決策態度,且對相關投資標的的決策,是有專門的部門進行管理,承擔投資研究、投資決策、投資交易過程中的市場風險評估和管理,以及投資合規風險管理、投資操作風險控制等。同時,也有風險管理部門承擔投資合規監控、投資組合風險的監測、評估、管理,起到對投資人員的監督作用。
這位公募基金人士表示,維護投資者的利益是資產管理機構的使命和社會責任,公募基金也承擔着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社會責任。公募基金公司的職責就是管理好受託資產,履行好受託職責。
記者從相關公募公司處瞭解到,公司已啓動自查,對持倉集中、倉位較高的產品進行重點檢查,對於爆料中所涉及的相關個股也進行了摸排,防止風險發生。
玄甲金融CEO林佳義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對於一些市值不高且有質押或減持需求的企業,有較大可能會選擇與資金方進行相關業務合作。他認爲,投資的奧秘就是在於對變量因素的預期,影響股價的變量因素很多,不可能只是機構資金所能決定的。
“投資應該堅持正確的理念,通過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研究並投資高性價比企業,才能爲投資者帶來持續的複利增長,而不是通過這種資金優勢博弈。”林佳義表示,以往發生的違法違規案件,其結果都是難逃法律的制裁。
北京某私募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介紹,“合規也是私募生存的底線,真正合規私募不僅僅在制度上,還會從成交量、持股集中度等風控措施上,禁止這種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