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制定發佈《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

新京報訊 據證監會消息,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新“國九條”),進一步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範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佣金及分配管理,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提升證券公司機構投資者服務能力,證監會制定發佈《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前期,證監會就《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市場各方總體贊同《規定》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內容,並提出了一些具體修改建議。經認真研究,證監會吸收採納了部分意見建議,並做了修改完善。

《規定》共十九條,主要內容有四個方面:一是調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費率;二是降低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全面強化基金管理人、證券公司相關合規內控要求;四是明確基金管理人層面交易佣金信息披露內容和要求。

《規定》的發佈實施,將進一步優化基金證券交易佣金制度,降低基金投資者交易成本,有利於引導證券基金經營機構進一步端正經營理念,專注提升投資者長期收益,提供更加優質的交易、研究和投資服務,促進形成良好的行業發展生態。下一步,證監會將指導各證監局、行業協會做好新規解讀、培訓和實施工作,並組織行業機構於2024年7月1日前完成首次股票交易佣金費率調整。

編輯 趙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