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龍公司迴應成龍豪宅被拍賣:正處於訴訟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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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媒體報道,成龍上月被發現其位於北京東城區“Naga上院”的豪宅即將於本月底“法拍”,市值約1億人民幣起拍價爲7190萬人民幣。

有媒體指該豪宅原本售價3360萬人民幣,但成龍因擔任該建案形象代言人,酬勞爲2060萬人民幣,最後以其代言酬勞抵銷,所以當時他購房只要再付1300萬人民幣。

媒體稱建商當時私下同成龍協商,因交易額太低,怕數字曝光被外界查知後“不好看”,所以希望不進行過戶,而成龍也答應了。建商如今倒閉,現市值逾1億的豪宅連帶被拍賣,不過成龍已提出訴訟,用當初彼此的交易合約證明房子系成龍所擁有。成龍公司對外坦承確有此事,表示事件正在訴訟階段,涉及法律內容,不方便多談。

據報道,去年成龍旗下公司曾提出訴訟,要求停止對該單位強制執行,當時法院判決停止對涉案單位強制執行。但今年6月,有公司不服判決,要求撤銷一審判決。而成龍的豪宅雖未過戶,但當初彼此仍簽有房屋交易的合約書,註明交易金額,證明確實系購買行爲。

過去十多年來,該住宅都是成龍及其家人包括太太林鳳嬌兒子房祖名在北京的固定居所,期間也有繳納水、電、煤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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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成龍北京豪宅遭司法拍賣 收房13年未辦房產證

8月28日,清流工作室獨家消息顯示,明星成龍(原名:陳港生)旗下位於北京的兩套房產被司法拍賣。據悉,被拍賣的兩套住宅均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大街9號院(NAGA上院),每套房產面積爲608.75平方米,目前房產評估價1.03億元,起拍價爲7190.53398萬元,開拍時間爲2020年9月28日。

清流工作室瞭解到,根據成龍旗下公司的說法,自開發商2007年底向成龍交付房屋並辦理了入住手續後,成龍本人、太太林鳳嬌及兒子陳祖明(即房祖名)經常在此居。

爲什麼成龍的房子淪爲司法拍賣?箇中緣由一曲三折。清流工作室瞭解到,該房產開發商是御嘉置地有限公司(下稱“御嘉置地公司”),而在2007年底房產交付給成龍後,這兩套住宅卻一直未依約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後來因開發商債務糾紛,北京天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鴻控股公司”)向御嘉置地公司提起仲裁併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頗具戲劇性的是,在法院執行過程中,成龍旗下的兩套房屋及車位正處於查封範圍內。

成龍購入這兩套房產的時間可追溯到2006年。2006年1月,御嘉置地公司與成龍簽訂《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認購人爲成龍本人。2006年4月27日,御嘉置地公司與成龍旗下公司——中泰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泰成龍公司”)簽訂了《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而成龍房款中,部分款項來源則是他爲該樓盤提供的爲期兩年的推廣費。根據文件,成龍在2006年5月份到2008年5月份爲期兩年的時間內,參予4次御嘉置地公司所開發的、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內大街9號NAGA上院的宣傳推廣工作。獲得的推廣費用爲2060萬。

根據後來成龍方面與御嘉置地公司簽訂的《補充協議書》,上述兩套房的總價款爲人民幣3360萬元整。根據中泰成龍公司的說法,公司已支付全部購房款3360萬元,其中2060萬元由成龍代言費折抵購房款,除此之外,成龍方面還提供了多個賬戶轉賬的信息,以證明付清了購房款。

2007年,御嘉置地公司交付房產,成龍一家入住,然而,由於種種原因,這兩套房產卻一直沒有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爲何2007年交付的房產至今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根據御嘉置地公司的說法,涉案房屋所在項目於2004年取得預售許可,於2009年1月6日辦理完大產權證,後陸續爲購房人辦理小產權證,大部分業主在2010年—2011年期間由買賣雙方配合辦理完小產權證。之後的2012、2013年因爲已經銷售的差不多了,故很少辦理小產權證。2014年因爲一套尾房銷售,再去辦證時,發現辦不了了,開始得知的原因是御嘉置地公司名稱變更,與備案的不一樣。2015年御嘉置地公司名稱變更回去,還是辦不了,發現還有欠稅的問題,開不了購房發票,影響辦證。通過買賣雙方配合辦理小產權證的最後一套房屋的時間爲2013年,後續辦理小產權證的只能通過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整個項目一共99戶,已經辦理小產權證的91戶左右,其中通過訴訟辦理的有7-8戶左右,2017年通過訴訟辦理了3、4戶。

而根據中泰成龍公司的說法,查封之前成龍及其助理一直要求辦理產權證,但沒有書面的證據,御嘉置地公司的法定代表李建國與成龍關係很好,也一直應允,說馬上辦。還有一個就是成龍買房用了2060萬元的代言費抵扣購房款,所以購房合同約定的單價低(1萬多),小區內還有其他香港明星買房,給別人的是3萬多,辦產權證肯定要信息公開,給成龍這麼便宜不合適,成龍的意思是想先解決合同單價低的問題再辦小產權證,御嘉置地公司的李建國也答應解決,但直到查封了也沒有解決。

御嘉置地公司又稱,成龍要求過辦證,但辦產權證要公開購房合同的內容,中泰成龍公司購房合同價格定的低,成龍想要先解決價格低的問題,也協商過怎麼解決,但最終沒有解決,再往後想做網籤也做不了了。

不過,御嘉置地公司的債權人天鴻控股公司對此並不認賬。天鴻控股公司認爲,中泰成龍公司與御嘉置地公司簽訂的兩份《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實質上是爲了以房抵債,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佈案例所確立的裁判規則,爲了進行以房抵債而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不具有排除其他債權人的優先效力。此外,中泰成龍公司未支付任何購房款,中泰成龍公司所述的房款支付方式違反相關規定,中泰成龍公司對於未能及時辦理上訴兩套房產的產權證存在過錯。

成龍一方對此做過權益維護。2019年6月20日,中泰成龍公司起訴天鴻控股公司,請求法院停止對上述兩套房產及五個車位的執行。根據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法院支持了中泰成龍公司的請求,停止了對前述房產的執行。

不過,天鴻控股公司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又在今年2月13日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中泰成龍公司所提訴訟請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爲,涉案房屋產權未能於查封之前轉移登記至中泰成龍公司名下,系因中泰成龍公司自身原因所致,中泰成龍公司的主張並不完全符合執行異議複議規定相關的要件,因此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中泰成龍公司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