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佈5件依法履職促進社會治理指導性案例
人民網北京12月15日電 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檢察機關依法履職促進社會治理”爲主題發佈第二十三批指導性案例,指導全國各級檢察機關通過依法履行檢察職能,促進社會治理創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此次發佈的指導性案例共5件,分別爲劉某某涉嫌生產、銷售僞劣產品(不起訴)案,盛開(化名)水務公司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李衛俊等“套路貸”虛假訴訟案,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督促落實未成年人禁菸保護案,黑龍江省檢察機關督促治理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訴訟案。
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介紹,社會治理創新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體現。依託司法辦案促進社會治理創新,是檢察機關助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舉措。案件的發生,反映了當前社會治理中的短板和弱項。檢察機關在履行“四大檢察”職能過程中,綜合運用法律賦予的提起公訴、不起訴、提起公益訴訟、開展調查覈實、發出檢察建議等手段,結合案件辦理,查找社會治理漏洞,督促完善社會治理制度機制,能夠有效促進社會治理創新,進一步彰顯檢察機關在服務保障大局中的積極作用。
高景峰指出,進入新時代,檢察機關辦案不僅要做到案結事了人和,而且要立足法律監督職能,更好履行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檢察機關結合辦案開展社會治理創新,涉及的很多問題和領域與人民羣衆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通過發佈指導性案例,旨在迴應社會關切,以案釋法,發揮案例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特殊作用。
高景峰表示,下一步,各級檢察機關要積極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發揚“工匠精神”,提升檢察辦案質量,堅持問題導向,聚力解決突出問題,依法規範履職,提升工作質效,強化協作配合,增強社會治理合力,以促進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服務推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目標。(孝金波 實習生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