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募資管業務違規,國信證券、銀河金匯遭“資格罰”
繼華林證券之後,又有兩家券商因私募資管業務違規被採取“資格罰”。國信證券、中國銀河證券全資子公司銀河金匯因私募資管業務違規,光大證券、國融證券則因營業部存在違規情況被責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
7月5日,深圳證監局公佈的罰單披露,國信證券、銀河金匯因在私募資管業務展業中存在多項問題被責令整改並被暫停新增產品備案3個月,5位相關員工則被監管談話或出具警示函。
在此之前,國信證券、中國銀河證券均因私募資管業務違規收過罰單。今年以來,同樣因私募資管業務存在多個問題被罰的券商還有中山證券和華林證券,其中華林證券被採取被責令整改並被暫停新增產品備案6個月。
從被處罰的幾家券商來看,各家券商均存在四項及以上合規問題,其中國信證券和銀河金匯均存在資管新規整改不實,多家券商涉及類通道業務、資金使用不當、內控管理不足等。
國信證券、中國銀河年內兩次被罰
根據罰單披露,此次國信證券被罰原因主要有四點,一是部分產品具有通道業務特徵,主動管理不足;二是資管新規整改不實,存在規模較大的資產管理計劃實質仍爲非淨值化通道類產品;三是個別產品爲其他金融機構違規運作資金池類理財業務提供便利;四是存在產品投資限額授權不審慎、債券評級方法客觀性不足、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足等問題。
中國銀河證券全資子公司銀河金匯也存在四方面問題,一是個別定向資產管理賬戶違規與公司其他證券資產管理賬戶發生交易,並高槓杆高集中度運作;二是存在剛性兌付的情形,使用自有資金進行墊付或兌付;三是資管新規整改不實,存在規模較大的資產管理計劃實質仍爲非淨值化通道類產品;四是存在內部制度不健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足、投資標的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在被暫停新增私募資管產品備案之前,國信證券、中國銀河證券因私募資管業務合規問題早已暴露。今年4月,國信證券因公司合規內控存在問題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其中就包括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個別產品未經備案開展業務、個別基金部分投資款被合作方挪用等違規行爲。1月中國銀河證券因爲代銷准入不審慎、託管人履職盡責存在瑕疵、分支機構管理不到位被北京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針對此次暫停備案資格的處罰,7月6日晚間,國信證券迴應稱,公司已對相關業務開展了全面自查,將進一步強化各項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的規範執業意識,持續建立健全相關內控制度,對所涉問題全力推進整改。中國銀河證券也表示,銀河金匯將按照監管部門要求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資格罰”之前,3家券商資管收入均實現增長
今年同樣被採取“資格罰”的還有華林證券,且時間更長,爲6個月。
根據1月西藏證監局罰單披露,華林證券存在七方面問題,一是存在個別資管產品投資最終投資者的關聯債券,具有通道業務特徵;二是投資標的、交易對手備選庫管理不完善;三是交易系統風控指標設置存在缺陷;四是非標投資存續期管理存在不足;五是信息披露存在遺漏;六是關聯交易管控機制不健全;七是人員及薪酬管理機制不健全。
另外,中山證券2月被監管要求責令改正,也存在四項違規情況,一是關聯交易管控機制不健全,關於關聯方主體識別、交易系統監控、關聯交易審批評估的相關機制不完善;二是在投資品種池建立與維護、投資決策、交易執行等方面內部控制不嚴;三是對資管產品宣傳、管理費率設置、信息公示的合規管理不足;四是薪酬遞延支付機制及私募資管有關業務制度不完善或未及時更新、未有效執行。
從被罰的幾家券商來看,違規內容涉及產品具有通道業務特徵、資管新規整改不實、違規運作資金、存在剛性兌付、內控管理不當、風控存在缺陷、薪酬機制不健全等,而各家券商均存在四項及以上合規問題。
上述被罰的四家券商中,除中山證券資管業務手續費淨收入此前連續兩年下滑外,其餘3家被採取“資格罰”的券商,在被處罰之前,該項收入均實現同比增長。
截至一季度末,國信證券實現資管手續費淨收入1.64億元,同比增長68.93%;中國銀河證券該項收入爲1.09億元,同比增長7.32%;華林證券受備案資格暫停影響,今年一季度該項收入僅0.08億元,同比下滑42.22%,去年爲0.5億元,同比增長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