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碳費低 優惠高 減碳難樂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我國碳費原規畫今年開徵明年繳費,如今卻變成明年開徵後年繳費,碳費作爲企業減碳與接軌國際趨勢的工具,上路時程一再延宕,對於高碳泄漏風險行業也給出碳費優惠,恐怕污染者付費的精神直直落,碳費對徵收對象的功能也不痛不癢。

昨天碳費費率審議會上,提出三○○到五○○元的建議費率區間,然而專家與環保團體多次指出,碳費起徵價應不低於五○○元,優惠後的費率也不應低於三○○元,優惠費率更應給減量目標高於國家目標的「用心企業」,更應刪去碳泄漏風險係數值和二點五萬噸的免徵額,否則當碳費過低還給予優惠費率時,企業實際繳交的碳費對於減碳效果基本就大打折扣,碳費變得無法發揮價格訊號,我國要達到二○三○年要減碳百分之二十四加減一的目標恐難上加難。

碳費制度除了以上被人指出的不足外,其中最大詬病在於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劃適用優惠費率時,即使日後未達計劃的減量目標,既無須承擔相關罰則,也無須追繳任何衍生的利息,變得有如高舉改革的旗幟,但當革命失敗後兩手一攤宣佈挑戰失敗,沒有足夠的誘因和罰則,誰還願意拚命改變?在全球氣候危機的急迫下,高碳排產業的減碳責任刻不容緩,怎能輕易打折?

另外,因應二○五○淨零碳排,環境部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訂定五年爲一期的階段管制目標,原本要在今年交出的第三階段管制目標報告仍未見蹤影,不只碳費拖延,連管制目標報告也遲遲未給出,碳費是減碳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假如環境部一再拖延,不但二○二五年的減量目標跳票,接下來訂定的任何減量目標都可能摸不到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