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協會集體發聲 虛擬貨幣嚴監管仍將持續
近期,幣圈的火爆程度讓人瞠目結舌,在引發市場爭議的同時,也引起監管關注。
5月17日午後,特斯拉首席執行官馬斯克在社交媒體上回復別人說:特斯拉沒有出售比特幣,隨後,比特幣價格迅速反彈,1小時暴漲2000美元;而在一天前,馬斯克在推特(Twitter)上暗示,這家電動汽車製造商可能已經出售了其持有的所有比特幣。這讓幾日來跌跌不休的比特幣,因爲這一評論再遭重擊,大跌近10%。
5月18日,中國三大行業協會集體發聲,“幣圈”迎來監管重拳整治。當晚,針對近期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擡頭的情況,互聯網金融協會、銀行業協會、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佈《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要求會員機構不得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兌換以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堅決抵制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不爲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賬戶和支付結算、宣傳展示等服務,同時提示社會公衆加強風險防範意識,不要參與虛擬貨幣相關交易炒作活動,謹防個人資金受損。
監管封堵
2020年以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價格出現暴漲暴跌,引發全球矚目,國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氣亦有所擡頭。
5月17日,比特幣一度跌破4.5萬美元,大跌近10%。而在此前的5月12日,比特幣凌晨突發大跳水,導致上百億美元資金灰飛煙滅。
5月18日,中國三大行業協會集體發聲,“幣圈”迎來監管重拳整治。
一直以來,虛擬貨幣都未被中國監管部門接納。監管部門也多次強調並將代幣發行融資定位爲違法犯罪活動。據悉,自2017年9月《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發佈以來,人民銀行已指導各地集中取締173家平臺,此後保持監管高壓態勢,累計清退38家境內新增平臺。
早在2013年12月初,央行、原銀監會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認定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不能且不應作爲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2017年9月,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框架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虛擬貨幣交易和代幣發行融資平臺涉嫌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
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也明確規定,我國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並列舉了五種類型,其中明確點名虛擬貨幣,要警惕虛擬貨幣騙局。
場外交易將被判“死刑”
比特幣的非理性漲跌,助長了多家幣圈交易所,這些交易所通過各種方式躲避監管,鼓勵投資者交易。
比如,在境內平臺清理後,一些境外交易所仍在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其中就包括歐易(OKEx)、火幣、幣安、泰達幣交易所等交易平臺。
同時,在《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禁止境內所有交易平臺參與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後,一些境內虛擬貨幣交易所開始轉戰海外,場外交易的口子由此打開。
資料顯示,場外交易分爲兩種,一種是C2C(Customer to Customer)交易或OTC(Over The Counter)交易,指買賣雙方通過中心化的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在進行法幣交易前,買賣雙方都需要向平臺提供個人的身份和交易信息。買家通過線下轉賬的方式,直接轉賬給賣家,資金不需要經過交易平臺。但交易平臺會記錄每個訂單的數據,從而統計出市場上的最近成交價格。另一種是雙方通過網絡聯繫、熟人介紹等私下交易渠道進行交易,具有很高的風險。
在境內,虛擬貨幣投資者通過場外交易的方式,完成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的兌換,再入場炒幣。第一財經記者瞭解到,這一業務模式涉嫌違反《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禁止交易平臺從事法幣與虛擬貨幣的兌換業務、買賣或作爲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爲虛擬貨幣提供定價和信息中介等服務”的規定。
業內人士認爲,中國居民盲目跟風,通過境外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商參與交易炒作,易產生較大損失。
協會發文中列舉了以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如: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爲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爲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票券。
除提供渠道以外,爲虛擬貨幣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商提供引流、客戶識別以及信息展示,也都存在法律風險,涉嫌非法集資。
按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規定》對非法集資協助人,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給予警告,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大協會發文指出,互聯網平臺企業不得爲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網絡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服務。
風險隱患極大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自身價值根基比較脆弱,其價格易受少數幾個虛擬貨幣賬戶以及監管和輿論影響,且波動十分劇烈,風險隱患極大。
今年2月,美國財長耶倫發聲質疑比特幣,“比特幣是一種極爲低效的交易方式,處理這些交易所消耗的能源驚人,同時還經常被用於非法融資”。
耶倫這一言論發表後,加密貨幣全線重挫,比特幣一度下探至4.8萬美元,日內下跌近18%。
除監管影響外,馬斯克飄忽不定的立場,也多次引發幣圈暴漲暴跌。
今年3月,馬斯克發佈Twitter稱,消費者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特斯拉,這一發聲進一步推高了比特幣漲勢;日前,馬斯克宣佈,特斯拉已經叫停用比特幣購車,稱擔心比特幣挖礦和交易導致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炭的耗用飛速增長,煤炭是所有化石燃料排放中影響最惡劣的,受此消息影響,當天比特幣迅速跳水。
協會強調,虛擬貨幣無真實價值支撐,價格極易被操縱,相關投機交易活動存在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多重風險。
第一財經記者瞭解到,部分交易所誘導投資者參與槓桿交易,極易發生巨大損失。根據比特幣家園信息,僅5月12日一天全球就有近20萬人爆倉,損失合計112億美元。5月17日,又有20多萬人爆倉,最大爆倉損失達9000萬美元。其中,火幣、幣安、歐易(OKEx)等平臺爆倉比例較高,佔比分別爲31.14%、18.27%、12.61%。
參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莊家野蠻收割,投資變成投機,炒幣風潮下,缺乏辨別能力的投資者成爲圍獵目標。但需注意的是,參與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個人或企業並不受法律保護。
近年來,對於涉虛擬貨幣交易的案件,各地法院依據公告規定,判處有關交易合同無效,交易造成的後果和引發的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對於受損投資者的起訴不予支持。
第一財經記者從裁判文書網看到,2019年3月,徐州男子金某在買賣虛擬貨幣過程中遭受損失,將北京火幣天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火幣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火幣公司賠償其損失123424.78911USDT(泰達幣),約合人民幣80萬元。
而由於在該案中,金某訴請指向的標的物是比特幣,法院駁回了金某的訴訟請求。
相關法院認爲,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規定,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爲,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不能也不應作爲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因比特幣產生的債務,均系非法債務,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三大行業協會同時提示,廣大消費者要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要珍惜個人銀行賬戶,不用於虛擬貨幣賬戶充值和提現、購買和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以及劃轉相關交易資金等活動,防止違法使用和個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