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示警:虛擬貨幣5風險

圖/美聯社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投資蔚爲風潮金管會22日提醒民衆這類虛擬通貨的5不風險,即不算是法定貨幣、不是金管會覈准金融商品、不適用投資人保護機制、虛擬通貨交易平臺不是金管會覈准設立的機構市場資訊不透明等,易爲人爲操作,希望投資人若要投資虛擬貨幣,務必充份瞭解其運作模式,避免遭受詐騙

金管會已研訂「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近日即將發佈,預計7月1日施行,虛擬通貨交易平臺及交易事業,必須建立洗錢防制內控與稽覈制度、進行確認客戶身分紀錄保存、對於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申報及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申報等,最重要是進行實名制交易,金管會表示,辦法發佈後1年內,將以輔導方式協助該事業落實執行防制洗錢相關作業

這次辦法是將五大類業者納管,包括類似經紀商交易所角色或代購代售的平臺業者;就不同虛擬通貨間交換,提供交易撮合服務的平臺;平臺提供虛擬通貨移轉服務;替客戶保管虛擬通貨或錢包私鑰的平臺;幫發行人發行代幣或提供代幣承銷等服務的平臺(ICO)等。

現行國內有8家業者會納入包括:王牌數位創新、幣託科技、現代財富科技、思偉達創新科技、共識科技、京侖科技訊息亞太易安特科技、數寶庫幣科技。

但虛擬通貨平臺納入防制洗錢,卻不代表此商品就是金管會或臺灣認可的合法投資商品。

金管會強調,虛擬通貨是具有高度投機性的數位「虛擬商品」,並非貨幣。且虛擬通貨不是金管會覈准發行的金融商品,不適用既有的投資人保護機制,虛擬通貨交易平臺也不是經金管會覈准設立的機構。鑑於虛擬通貨市場資訊不透明,易受人爲操作或炒作,價格波動大,投資風險高,在從事交易前,務必充分了解其運作模式,審慎評估風險,避免遭受詐騙或投資損失致生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