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實“學校不得利用假期組織學生補課”?教育部迴應

來源:澎湃新聞

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

教育部將如何監督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有關“學校不得利用假期時間組織學生補課,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的規定?當日,在教育部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朱東斌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迴應。

朱東斌說,《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教育部高度重視幼兒園小學化問題,堅持規範和治理並重,多措並舉,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的行爲。

“下一步,我們將更好地落實未保法相關規定。”朱東斌介紹,一是開展專項治理。此前教育部已經兩次部署各地開展幼兒園“小學化”專項治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把幼兒園教拼音識字等小學課程內容,以機械背誦、記憶等小學化方式進行技能強化訓練設置 “小學化”教育環境以及小學非零起點教學社會培訓機構提前教授小學內容等,作爲重點整治內容,全面整改。各地積極貫徹落實,出臺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取得積極效果

二是要堅持推進科學保教。推動各地深入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推動幼兒園樹立科學的兒童觀和教育觀,堅持以遊戲爲基本活動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促進幼兒在遊戲和生活中學習與發展。

三是持續開展社會宣傳。連續多年開展全國學前教育宣傳月活動,先後以“幼小協同 雙向銜接”“科學做好入學準備”等不同主題,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傳播科學的育兒理念和知識。

朱東斌表示,在以後工作中將繼續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按照《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推動各地幼兒園和小學樹立科學的銜接意識,積極開展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教育,同時加大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力度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關於“學校不得利用假期時間組織學生補課”這一問題,朱東斌說,“大家可能都看到消息了,5月21日中央深改委審議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這一意見正在報請審批中,印發之後,我們會適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對裡面的內容進行解讀。”

新華社5月21日消息,習近平總書記5月21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等五個意見。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會議時強調,義務教育是國民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充分發揮學校教書育人主體功能,強化線上線下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管理

會議強調,要全面規範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堅持從嚴治理,對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藉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問題的機構,要嚴肅查處。要明確培訓機構收費標準,加強預收費監管,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不能讓良心的行業變成逐利的產業。要完善相關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做實做細落實方案,科學組織、務求實效,依法規範教學培訓秩序,加強權益保護,確保改革穩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