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漆案檢抗告 主謀卻交保
北市警方1日將香港歌手何韻詩遭潑漆案的其他共犯,移送至臺北地檢署復訊,檢方諭令交保。(陳志賢攝)
香港歌手何韻詩遭胡志偉、樑太富2人潑紅漆案,檢方依組織犯罪等罪嫌聲押2人未果,臺北地檢署昨提起抗告。另檢警拘提到案的「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常務監事陳友達與8名共犯,檢方復訊後諭令陳以15萬元交保,其餘8嫌各以1至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特別的是,陳友達遭警方懷疑是潑漆案「主謀」,被諭令交保,反而是執行潑漆的胡、樑2嫌一度遭聲押,甚至針對2嫌交保提出抗告,形成「主謀交保、共犯聲押」的奇特情況。
蔡英文總統昨表示,作爲總統必須嚴守分際,不適合對司法個案評論,但她期待整體的司法機關能體現社會正義,保障國家利益,她強調任何組織性犯罪作爲,在國內都會被嚴懲。
檢警調查,54歲陳友達在929事發當天,與其他8人曾在新北市板橋「大陳消防公司」開會,計劃趁929臺港大遊行活動期間,對來臺參加合法集會遊行的何韻詩動手,還預先做沙盤推演及分工。
何韻詩當天參加遊行活動及受訪時,突然被胡志偉潑灑紅漆,警方當場逮捕胡志偉、樑太富2嫌後,事後何韻詩提告2嫌公然侮辱及毀損2罪,警方認定2嫌涉犯集遊法、組織犯罪、強制、恐嚇4罪。但檢方認定2嫌不涉恐嚇罪,以涉犯組織犯罪等5罪聲押,但北院認定組織犯罪罪嫌不足,裁定交保。
府院黨怒嗆不滿 檢出招
北院裁定交保後,民進黨主席卓榮泰第一時間怒嗆「人民不滿」、連內政部長徐國勇也PO文「期盼」北檢抗告,警政署也「建請」檢察官即時提出抗告。北檢昨正式向高院提起抗告,並強調2嫌前晚獲交保後,專案小組即開會研議抗告理由,與民進黨黨政高官言論無關。
此外,中華統一促進黨昨在臺北車站南側廣場外舉行活動,由於未獲警方覈准,中正一分局連續舉牌4次後,分局長沈炳信下令驅離,並依違反集遊法函送主辦人胡大剛及上臺演說的張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