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韻詩潑漆案2嫌聲押失敗 北檢不服提抗告!另7嫌今送辦
▲何韻詩潑漆案,2嫌9月30日上午被移送臺北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復訊。(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孫於珊/臺北報導
涉嫌朝香港藝人何韻詩潑紅漆的2名犯嫌,中華統一促進黨自忠黨部主委胡志偉及男子樑太富,由於臺北地院認爲檢方舉證不足,無法證明他們有組織犯罪及逃亡、反覆實施之虞,不過2人已對妨害名譽及毀損認罪,因此裁定胡20萬、樑10萬元交保,沒羈押必要。北檢1日上午10時許不服交保提出抗告!
胡嫌身份也是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長,樑嫌則爲理事,法院認爲胡是「臨時開會」討論潑漆、倒餿水等計劃,且當場就遭警方以現行犯逮捕,樑也一併落網,因此判斷無逃亡之虞,也沒有構成組織犯罪,予以交保。
法院9月30日裁定交保後,檢方就開始硏議抗告理由,認爲胡嫌變裝潑漆,儘管犯後隨即被抓,但當時他立即想從現場落跑,有逃亡之虞,且樑嫌也有協助胡脫逃,此外,根據開會錄影畫面,認定有潛在共犯未到案,有勾串、滅證之虞,因此提出抗告。
另7名統促黨共犯也於9月30日落網,其中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擁有竹聯幫背景的陳友達,警方研判應是主嫌。而這7人1日將全數移送法辦。
▼929臺港大遊行,何韻詩受訪時遭潑漆。(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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