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公佈第二批藥品鞏固提升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四川省樂山市市場監管局結合“鐵拳”執法行動和樂山市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打非治違”行動及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持續加大藥品領域監管執法力度,爲警示經營者,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11月13日,該局公佈第二批藥品鞏固提升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案例一:樂山市市中區某某美髮店經營部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案
2024年3月19日,樂山市市中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市中區某美髮店經營部開展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使用的利威絲染髮霜30支、凱捷染髮膏10支均已超過使用期限。2024年5月8日,樂山市市中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經營超過使用期限化妝品的行爲作出沒收涉案化妝品並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夾江縣某某美容美體生活館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案
2024年6月19日,夾江縣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依法對夾江縣某美容美體生活館開展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使用的柏妢柏玻尿酸保溼潔面乳、黛貝琳奢顏煥靚龍血貴婦膏均已超過使用期限。夾江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線索移送夾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2024年8月1日,夾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經營超過使用期限化妝品的行爲作出沒收涉案化妝品並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峨眉山市某某大藥房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未及時變更第二類醫療器械網絡備案信息案
2024年7月17日,峨眉山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開展醫療器械網絡銷售整治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美團外賣平臺上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其負責人發生變化後,未及時變更網絡備案信息。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峨眉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線索移送峨眉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2024年9月19日,峨眉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樂山市五通橋區某某大藥房未按要求進行儲存、陳列藥品案
2024年8月13日,五通橋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依法對五通橋區某某大藥房開展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將出售的藿香正氣口服液7箱置放於地面;蔭涼藥品專櫃內儲存有酮康唑乳膏,現場櫃內溫度顯示爲30℃,不符合該藥品儲存溫度不超過20℃的要求。當事人未按要求進行儲存、陳列藥品的行爲,違反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五通橋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線索移送五通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2024年9月24日,五通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第一百八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