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醫療糾紛!衛福部再拋《醫爭法》立法 補償爭議放一邊

▲爲解決醫療糾紛衛福部爭法修法,圖爲醫療人員開刀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醫療糾紛問題難解,對醫師患者雙方都是折磨,衛生福利部今再拋《醫事爭議處理法》立法方向,把過去比較爭議的補償問題先擱置,透過建立關懷小組、第三方鑑定單位機制,盼藉此增加調處成功機會,讓醫病不用上法院就能得到滿意結果。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過去醫療糾紛主要走訴訟途徑光是一審判決就要三年半的時間,且民衆八成無勝訴機會,只有對雙方造成折磨,如何加速解決糾紛一直是個難題

衛生福利部曾在101年就提出《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送立法院盼解決問題,後續在103年5月初審通過且交付朝野協商,然而因醫界內部歧見尚未弭平,及各界對草案仍有疑慮而未能達成共識,最終沒能三讀,胎死腹中。

▼104年醫師爲反對醫糾法,在臉書辦反醫糾法活動。(圖/翻攝自堅決反對衛福部版本醫糾法草案臉書活動)

當初《醫糾法》概念中,若醫療事故發生,無法明確歸咎於病家或醫療行爲,由「醫糾賠償基金」去補償病患。基金來源約30%來自醫療人員,這也使得醫界反彈,質疑爲何要由醫療人員負擔賠償基金!其餘還有擔心病家領到補償金之後仍可繼續對醫療人員提告等質疑。

石崇良表示,現在提出《醫爭法》立法當中最大的差異,就是把過去爭議最多的「補償」部分擱置,首要先達成四個目標

第一、要求醫院設有「關懷小組」,醫糾事件發生時應該介入 醫院關懷小組目前並非強制性設立,《醫爭法》中會要求100牀以上醫院必須設有關懷小組,藉此強制醫院處理並且強化溝通

第二、 成立第三方鑑定單位提供專業意見因爲目前衛福部醫審會所做的鑑定僅接受來自司法檢察機關委託,沒有進入司法程序的委託案就不接受,也因此過去不少民衆想要他方給予的中立意見,只好走法律途徑提告,再由司法官來幫送鑑定。石崇良坦言,沒有這類報告衛生局的調處多隻是互相在「橋」金額而已,且容易陷入院方說自己沒錯,患者執着對方有缺失的僵局,此時若有第三方做出的鑑定意見供參考就可以增加調處成功機會。第三方鑑定單位會由衛福部輔導,以基金會等方式成立。

▼醫事司長石崇良。(圖/記者嚴雲岑攝)

第三、 沒有經過調處的案件不可以到法院提告即便病家完全沒有調處意願,最多就是可消極參並於後續主張調處失敗,但仍一定要經過調處程序纔可以進行後續的提告

第四、 建立除錯機制要求醫院有醫療糾紛案件一定要通報並且分析、改善,而這份報告內容可不做爲司法證據

石崇良說,草案本身已經有了雛形規劃於本月底下月初召開公聽會,目標年底前送行政院,明年再送立法院審議,作爲下會期重點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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