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特別提示
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如通股份”、“發行人”或“公司”)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1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2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4]11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範》(中證協發[2016]7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細則》(中證協發[2016]7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6]7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行。
本次發行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進行,請網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於網下發行電子化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公佈的《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6〕2號)等相關規定。
本次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採用按市值申購方式進行,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公佈的《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6〕1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本次發行在發行流程、報價剔除規則、申購和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有重大變化,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主要變化如下:
1、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發證券”、“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爲6.84元/股。網下發行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投資者請按6.84元/股在2016年11月28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爲2016年11月28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爲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爲9:30-11:30,13:00-15:00。
2、網下投資者報價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於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當最高申報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的申報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於10%)。
3、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進行新股申購。
4、網下投資者應根據《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於2016年11月30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獲配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16年11月30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銷商包銷。
5、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6、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爲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申購。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同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5,084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2613號文覈准。
2、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按市值申購向公衆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由廣發證券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組織實施,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本次發行不進行老股轉讓,發行股份全部爲新股。本次發行股票申購簡稱爲“如通股份”,股票代碼爲“603036”,該代碼同時用於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本次發行網上申購簡稱爲“如通申購”,網上申購代碼爲“732036”。
3、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總數量爲5,084萬股。回撥機制啓動前,網下初始發行數量3,060萬股,佔本次發行總股數的60.19%;網上初始發行數量2,024萬股,佔本次發行總股數的39.81%。
4、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工作已於2016年11月23日(T-3日)完成,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網下投資者的報價情況,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進行排序、計算出每個價格上所對應的累計擬申購總量,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爲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0.072%),並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有效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的發行價格爲6.84元/股,同時確定可參與網下申購的網下投資者名單及有效申購數量。此價格對應的市盈率及有效報價情況爲:
(1)22.95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2015年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2)17.22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2015年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3)全部有效報價對應的累計擬申購數量之和爲16,948,370萬股。
5、若本次發行成功,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爲34,774.56萬元,扣除發行費用4,425.40萬元後,預計募集資金淨額爲30,349.16萬元,不超過招股意向書披露的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擬使用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額30,349.16萬元。發行人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等相關情況於2016年11月18日在《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中進行了披露。招股意向書全文可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查詢。
6、本次發行的網下、網上申購日爲T日(2016年11月28日),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
(1)網下申購
①本次網下申購時間爲:2016年11月28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指申購價格等於本次發行價格6.84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時符合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且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的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名單見“附表1:報價信息統計表”。未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網下申購。在申購時間內,網下投資者可以爲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對象按照發行價格6.84元/股填報一個申購數量,申購數量應爲初步詢價中其提供的有效報價所對應的“擬申購數量”,且不得超過3,060萬股(申購數量須不低於300萬股,且應爲10萬股的整數倍)。
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網下投資者爲參與申購的全部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後,應當一次性全部提交。網下申購期間,網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購記錄,但以最後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購記錄爲準。
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爲“有效報價”均不得再參與本次網上申購,若同時參與網下和網上申購,網上申購部分爲無效申購。
③配售對象在申購及持股等方面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相關信息(包括配售對象全稱、證券賬戶名稱(上海)、證券賬戶號碼(上海)和銀行收付款賬戶等)以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信息爲準,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備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後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負。
主承銷商將在配售前對有效報價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覈查,投資者應按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係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係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銷商將拒絕向其進行配售。
(2)網上申購
①本次網上申購時間爲:2016年11月28日(T日)09:30-11:30、13:00-15:00。
②2016年11月28日(T日)前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2016年11月24日(T-2日)前 20 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 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資者均可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申購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③投資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市值按2016年11月24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計算。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併計算。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市值按其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範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爲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爲1,0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其按市值計算的可申購上限和當次網上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不得超過20,000股。
④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確定的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⑤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爲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爲無效申購。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併計算。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爲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爲證券賬戶註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註冊資料以T-2日日終爲準。
⑥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併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併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網上網下投資者認購繳款
①2016年11月30日(T+2日)當日16:00前,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披露的初步獲配數量乘以確定的發行價格,爲其獲配的配售對象全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②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籤後,應依據2016年11月30日(T+2日)公告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網上投資者繳款時,應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相關規定。中籤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爲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③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銷商包銷。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④網下獲配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爲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申購。
7、本次發行網下網上申購於2016年11月28日(T日)15:00截止。申購結束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申購情況於2016年11月28日(T日)決定是否啓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詳見本公告“二、(五)回撥機制”。
8、本次發行股份鎖定期安排:本次網上、網下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
9、本次發行可能出現的中止情形詳見“六、中止發行情況”。
10、本公告僅對股票發行事宜扼要說明,不構成投資建議。請投資者仔細閱讀2016年11月18日登載於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本次發行的招股意向書全文及相關資料。
11、本次發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將另行公告。有關本次發行的其他事宜,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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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詢價結果及定價依據
(一)初步詢價申報情況
2016年11月22日(T-4日)至2016年11月23日(T-3日)爲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期間。截至2016年11月23日(T-3日)15:00,主承銷商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收到3,661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5,658個配售對象的初步詢價報價信息,報價區間爲6.48元/股-10.12元/股,申報總量爲17,126,390萬股。經覈查,其中31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34個配售對象未按《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諾函、關聯關係覈查表及其他覈查資料,9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21個配售對象屬於禁止配售範圍,上述39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54個配售對象的報價爲無效報價(其中1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1個配售對象同時屬於上述兩種情況),申報總量爲159,660萬股;3,629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5,604個配售對象符合《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規定的條件,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申報總量爲16,966,730萬股。3,629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5,604個配售對象中,參與詢價的私募基金投資者已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完成了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全部報價明細表請見本公告附表。
符合《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規定的5,604個配售對象報價信息統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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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剔除最高報價有關情況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情況,對所有申報價格按照報價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相同價格的按照數量由低到高進行排序,相同數量的按照申報時間由晚到早進行排序。首先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將不低於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當最高申報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的申報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於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價格所對應的累計擬申購總量大於擬剔除數量時,該檔價格的申購將按照擬申購數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都相同的則按照申報時間由晚至早的順序依次剔除。
經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一致,將報價高於6.84元/股的初步詢價申報予以剔除,4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4個配售對象的報價被剔除,對應剔除的申報量爲12,240萬股,佔本次初步詢價申報總量的0.072%。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網下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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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與行業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較
發行人所屬行業爲專用設備製造業(C35),截止2016年11月2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佈的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爲81.28倍。
主營業務與發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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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WIND,發行人招股書(因神開股份、石化機械2015年每股收益爲負,傑瑞股份、冀凱股份、道森股份市盈率偏高,均不納入平均市盈率計算)
本次發行價格6.84元/股對應發行人2015年扣非前後孰低淨利潤攤薄後市盈率爲22.95倍,低於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佈的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
(四)有效報價投資者和發行價格確定過程
1、發行價格的確定過程
在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綜合考慮剩餘報價及擬申購數量、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及有效申購數量,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爲6.84元/股。
2、有效報價投資者確定過程
在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後,申報價格爲6.84元/股的投資者爲有效報價投資者。本次網下發行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爲3,623家,管理的配售對象家數爲5,598個,有效申購數量總和爲16,948,370萬股,可申購數量總和爲16,948,370萬股。本次初步詢價中,2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2個配售對象申報價格低於6.84元/股,爲無效報價。
主承銷商將在配售前對有效報價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覈查,投資者應按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係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係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銷商將拒絕向其進行配售。
二、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股票種類
本次發行的股票爲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發行數量和發行結構
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總數量爲5,084萬股。回撥機制啓動前,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爲3,060萬股,佔本次發行總股數的60.19%;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爲2,024萬股,佔本次發行總股數的39.81%。
(三)發行價格及對應的市盈率
通過初步詢價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爲6.84元/股,此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爲:
(1)22.95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2015年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2)17.22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2015年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3)初步詢價中報價等於本次發行價格且未被剔除的所有有效報價對應的累計擬申購數量之和爲16,948,370萬股。
(四)募集資金
發行人本次發行的募投項目計劃所需資金額爲30,349.16萬元。按本次發行價格6.84元/股,發行人預計募集資金34,774.56萬元,扣除發行費用4,425.40萬元後,預計募集資金淨額爲30,349.16萬元。
(五)回撥機制
本次發行網上網下申購於2016年11月28日(T日)15:00同時截止。申購結束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申購情況於2016年11月28日(T日)決定是否啓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回撥機制的啓動將根據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確定:
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回撥前網上發行數量。
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網下發行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若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超過50倍、低於100倍(含)的,應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爲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超過100倍的,回撥比例爲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40%;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超過150倍的,回撥後網下發行比例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0%。
(2)若網上申購不足,可以回撥給網下投資者,向網下回撥後,有效報價投資者仍未能足額認購的情況下,則中止發行;
(3)在網下發行未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向網上回撥,中止發行。
在發生回撥的情形下,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及時啓動回撥機制,並於2016年11月29日(T+1日)在《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中籤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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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爲網上、網下發行申購日;
2、上述日期爲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本次發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網下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其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網下投資者及時與主承銷商聯繫。
(七)鎖定期安排
本次網上、網下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
(八)擬上市地點
三、網下發行
(一)參與對象
經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認,本次網下詢價有效報價的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爲5,598個,其對應的有效報價總量爲16,948,370萬股。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可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查詢其報價是否爲有效報價及有效申購數量。
(二)網下申購
1、參與網下申購的有效報價投資者應於2016年11月28日(T日)9:30-15:00 通過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錄入申購單信息,包括申購價格、申購數量及主承銷商在發行公告中規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購價格爲本次發行價格6.84元/股,申購數量應等於初步詢價中其提供的有效報價所對應的“擬申購數量”,且不得超過3,060萬股(申購數量須不低於300萬股,且應爲10萬股的整數倍)。網下投資者爲參與申購的全部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後,應當一次性全部提交。網下申購期間,網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購記錄,但以最後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購記錄爲準。
2、配售對象全稱、證券賬戶名稱(上海)、證券賬戶號碼(上海)和銀行收付款賬戶必須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信息一致,否則視爲無效申購。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備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後果由配售對象自行負責。
3、網下投資者在2016年11月28日(T日)申購時,無需繳納申購資金。
4、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將被視爲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公告披露違約情況,並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三)網下初步配售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根據2016年11月18日(T-6日)刊登的《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中確定的初步配售原則,將網下發行股票初步配售給提供有效報價並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並將在2016年11月30日(T+2日)刊登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況。
(四)公佈初步配售結果
2016年11月30日(T+2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刊登《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內容包括本次發行獲得配售的網下投資者名稱、每個獲配網下投資者的報價、每個配售對象申購數量、每個配售對象初步獲配數量、初步詢價期間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實際申購數量明顯少於報價時擬申購量的投資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申購的網下投資者送達獲配通知。
(五)認購資金的繳付
1、2016年11月30日(T+2日)16:00前,獲得初步配售資格的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發行價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配股份數量,從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足額劃付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於2016年11月30日(T+2日)16:00前到賬。
2、認購款項的計算
每一配售對象應繳認購款項=發行價格×初步獲配數量。
3、認購款項的繳付及賬戶要求
網下投資者應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資金劃付,不滿足相關要求將會造成配售對象獲配新股無效。
(1)網下投資者劃出認購資金的銀行賬戶應與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銀行賬戶一致。
(2)認購款項須劃至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行專戶,每個配售對象只能選擇其中之一進行劃款。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行專戶信息及各結算銀行聯繫方式詳見中國結算網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務支持-業務資料-銀行賬戶信息表”欄目中“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一覽表”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結算銀行網下發行專戶一覽表”,其中,“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結算銀行網下發行專戶一覽表”中的相關賬戶僅適用於QFII結算銀行託管的QFII劃付相關資金。
(3)爲保障款項及時到賬、提高劃款效率,建議配售對象向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收付款賬戶同一銀行的網下認購資金專戶劃款。劃款時必須在匯款憑證備註中註明配售對象證券賬戶號碼及本次發行股票代碼603036,若不註明或備註信息錯誤將導致劃款失敗、認購無效。例如,配售對象股東賬戶爲B123456789,則應在附註裡填寫:“B123456789603036”,證券賬號和股票代碼中間不要加空格之類的任何符號,以免影響電子劃款。款項劃出後請及時向收款行查詢資金到賬情況。
4、主承銷商按照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實際劃撥資金有效配售對象名單確認最終有效認購。獲配的配售對象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視其爲違約,將於2016年12月2日(T+4日)在《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結果公告》中予以披露,並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對未在T+2日16:00前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其未到位資金對應的獲配股份由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將中止發行。
5、若初步獲配的配售對象繳納的認購款金額大於獲得初步配售數量對應的認購款金額,2016年12月2日(T+4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主承銷商於2016年12月1日(T+3日)通過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提供的網下配售結果數據向配售對象退還應退認購款,應退認購款金額=配售對象有效繳付的認購款金額—配售對象應繳納認購款金額。
6、網下投資者繳納的全部認購款項在凍結期間產生的全部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項
1、律師見證: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網下發行過程進行見證,並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2、主承銷商特別提醒:若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發行後達到發行人總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本次發行中,已參與網下發行的配售對象及其關聯賬戶不得再通過網上申購新股。擬參與本次新股網下發行的網下投資者應通過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報備配售對象賬戶及其關聯賬戶。
4、違約處理: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爲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四、網上發行
(一)網上申購時間
本次發行網上申購時間爲2016年11月28日(T日)9:30-11:30、13:00-15:00。
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如遇重大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次發行,則按申購當日通知辦理。
(二)網上發行數量和價格
本次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回撥機制啓動前,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爲2,024萬股。主承銷商在指定時間內(2016年11月2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將2,024萬股“如通股份”股票輸入在上交所指定的專用證券賬戶,作爲該股票唯一“賣方”。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爲6.84元/股。網上申購投資者須按照本次發行價格進行申購。
(三)申購簡稱和代碼
申購簡稱爲“如通申購”;申購代碼爲“732036”。
(四)網上投資者申購資格
網上申購時間前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 2016年11月24日(含,T-2 日)前 20 個交易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1萬元(含)以上的投資者方可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申購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併計算。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爲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爲證券賬戶註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註冊資料以T-2 日日終爲準。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市值按其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範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持有市值 1 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爲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爲1,0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其按市值計算的可申購上限和當次網上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不得超過20,000股。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併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併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註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值並參與申購。不合格、休眠、註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非限售A 股股份發生司法凍結、質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限制的,不影響證券賬戶內持有市值的計算。
(五)申購規則
1、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本次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若投資者同時參與網下和網上申購,網上申購部分爲無效申購。
2、每一個申購單位爲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回撥前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20,000股。
對於申購量超過主承銷商確定的申購上限20,000股的新股申購,上交所交易系統將視爲無效予以自動撤銷,不予確認;對於申購量超過按市值計算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對超過部分作無效處理。
3、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爲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爲無效申購。
(六)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登記
參加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須持有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證券賬戶卡。
2、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市值按其2016年11月24日(含,T-2日)前20個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市值按其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範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市值計算標準具體請參見《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規定。
3、開立資金賬戶
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在網上申購日2016年11月28日(T日)前在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賬戶。
4、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資者當面委託時,填寫好申購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到申購者開戶的與上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託手續。櫃檯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證件,複覈無誤後即可接受委託。投資者通過電話委託或其他自動委託方式時,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要求辦理委託手續。投資者的申購委託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各地投資者可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與上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以發行價格和符合本公告規定的有效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託。
(七)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確定方法
1、如網上有效申購的總量小於或等於本次網上最終發行數量(雙向回撥後),則無需進行搖號抽籤,所有配號都是中籤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如網上有效申購的總量大於本次網上最終發行數量(雙向回撥後),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個號的規則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然後通過搖號抽籤,確定有效申購中籤申報號,每一中籤申報號認購1,000股。
中籤率=(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網上有效申購總量)×100%
(八)配號與抽籤
若網上有效申購的總量大於本次網上最終發行數量,則採取搖號抽籤確定中籤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
1、申購配號確認
2016年11月28日(T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根據有效申購數據,按每1,000股配一個申購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配號不間斷,直到最後一筆申購,並將配號結果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
2016年11月29日(T+1日),向投資者公佈配號結果。申購者應到原委託申購的交易網點處確認申購配號。
2、公佈中籤率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於2016年11月29日(T+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公佈《網上中籤率公告》。
3、搖號抽籤、公佈中籤結果
2016年11月29日(T+1日)上午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籤,確認搖號中籤結果,上海證券交易所於當日將抽籤結果傳給各證券交易網點。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於2016年11月30日(T+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公佈《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4、確認認購股數
申購者根據中籤號碼,確認認購股數,每一中籤號碼只能認購1,000股。
(九)中籤投資者繳款
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籤後,應依據2016年11月30日(T+2日)公告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網上投資者繳款時,應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相關規定。T+2日日終,中籤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爲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申購。
(十)放棄認購股票的處理方式
T+2日日終,中籤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爲放棄認購。結算參與人(包括證券公司及託管人等)應於T+3日15:00前,將其放棄認購部分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申報。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主承銷商包銷。
五、投資者放棄認購股份處理
在2016年11月30日(T+2日),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結束後,主承銷商將根據實際繳款情況確認網下和網上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將中止發行。
網下、網上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詳見2016年12月2日(T+4日)刊登的《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結果公告》。
六、中止發行情況
本次發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詢價結束後,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詢價結束後,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詢價結束後,擬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或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剩餘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4、發行價格未達發行人預期或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就確定發行價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5、網下申購總量小於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6、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後,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認購的;
7、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8、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後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9、中國證監會責令中止的。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中止發行後,在本次發行覈准文件有效期內,在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擇機重啓發行。
七、餘股包銷
網下、網上投資者認購數量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部分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
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主承銷商將中止發行。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超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含70%),但未達到本次公開發行數量時,繳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
發生餘股包銷情況時,2016年12月2日(T+4日),主承銷商將餘股包銷資金與網下、網上發行募集資金扣除保薦承銷費用後一起劃給發行人,發行人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記申請,將包銷股份登記至主承銷商指定證券賬戶。
八、發行費用
本次網下發行不向網下投資者收取佣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向投資者網上定價發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九、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
發行人: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江蘇省南通市如東經濟開發區新區淮河路33號
電 話:0513-81907806
傳 真:0513-84523102
聯繫人:袁新康
保薦人(主承銷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廣州市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43樓(4301-4316房)
電 話: 020-87555297、87557727
傳 真: 020-87555850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附表1:
報價信息統計表(符合《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規定的5,604個配售對象)
(下轉46版)
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保薦人(主承銷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5,084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 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2613號文覈准。本次發行的股票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經發行人和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新股5,084萬股。本次發行將於2016年11月28日(T日)分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交易系統和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實施。發行人、主承銷商特別提請投資者關注以下內容:
一、本次發行在發行流程、報價剔除規則、申購和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環節有重大變化,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主要變化如下:
1、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爲6.84元/股。
投資者請按6.84元/股在2016年11月28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爲2016年11月28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爲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爲9:30-11:30,13:00-15:00。
2、網下投資者報價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於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當最高申報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的申報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於10%)。
3、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進行新股申購。
4、網下投資者應根據《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於2016年11月30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獲配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16年11月30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銷商包銷。
5、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6、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爲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申購。
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投資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三、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須認真閱讀2016年11月25日披露於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招股說明書全文,特別是其中的“重大事項提示”及“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並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到政治、經濟、行業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四、本次網下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自本次發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由於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導致的投資風險。
五、本次發行價格爲6.84元/股,請投資者根據以下情況判斷本次發行定價的合理性。
1、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發行人屬於C35“專用設備製造業”。截止2016年11月23日(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佈的C35“專用設備製造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爲81.28倍。
本次發行價格6.84元/股對應發行人2015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淨利潤攤薄後市盈率爲22.95倍,低於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但仍然存在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有關本次定價的具體分析請見同日刊登的《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中“一、初步詢價結果及定價依據”。
2、提請投資者關注發行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網下投資者報價情況詳見同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3、本次發行定價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在初步詢價階段由網下投資者基於真實認購意願報價,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任何投資者如參與申購,均視爲其已接受該發行價格;如對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有任何異議,建議不參與本次發行。
4、本次發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後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投資者應當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知曉股票上市後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均無法保證股票上市後不會跌破發行價格。
六、發行人本次發行的募投項目計劃所需資金額爲30,349.16萬元。按本次發行價格6.84元/股、發行新股5,084萬股計算的募集資金總額爲34,774.56萬元,扣除預計的發行費用4,425.40萬元後,募集資金淨額爲30,349.16萬元,存在因取得募集資金導致淨資產規模增加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模式、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財務狀況、盈利水平及股東長遠利益產生重要影響的風險。
七、本次發行申購,任一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進行申購,任何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申購均爲無效申購。
八、本次發行結束後,需經上交所批准後,方能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如果未能獲得批准,本次發行股份將無法上市,發行人會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申購的投資者。
九、發行人的所有股份均爲可流通股份。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招股說明書。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關股東基於公司治理需要及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的自願承諾。
十、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主承銷商將協商採取中止發行措施 :
1、初步詢價結束後,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詢價結束後,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詢價結束後,擬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或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剩餘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4、發行價格未達發行人預期或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就確定發行價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5、網下申購總量小於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6、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後,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認購的;
7、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8、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後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9、中國證監會責令中止的。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中止發行後,在本次發行覈准文件有效期內,在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擇機重啓發行。
十一、本特別風險公告並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提示和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地瞭解證券市場蘊含的各項風險,根據自身經濟實力、投資經驗、風險和心理承受能力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發行人:江蘇如通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