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921前建物更新 政院放寬容積認定、約27萬戶受惠

行政院會11日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從現行鍼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也可適用,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考量容積實施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是適用921大地震前的耐震設計規定,因此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從現行鍼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也可適用,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期盼透過增加改建誘因來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蔘與都市更新的意願,以有效達成提升建築物與民衆住的安全目標。

內政部補充,這次修法也明定條例修正實施前,實施者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劃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得適用修正後原建築容積獎勵的規定。

內政部強調,臺灣歷經多次地震災害,居住安全攸關國人生命財產保障,因此都市更新工作必須持續推動,這次修法有其必要性,後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期盼各界支持儘速完成修法,以強化國內居住品質及國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