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921前逾8千棟建物更新 政院放寬原容積認定

爲加速921大地震前的建物更新,行政院會今天拍板「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記者黃婉婷/攝影

爲加速921大地震前的建物更新,行政院會今天拍板「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從現行鍼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也可適用,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全臺在都市計劃實施「容積管制」前,可建樓地板面積是以基地面前道路寬度及建蔽率計算。不過,921大地震後,政府於1999年底修法提高新建建物耐震係數,這批「容積管制前且是921大地震前興建」的建物,耐震能力備受質疑。

內政部指出,考量容積實施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是適用921大地震前的耐震設計規定,因此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從現行鍼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也可適用。

據內政部統計,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其中有66.5%集中於雙北市,其餘縣市佔33.5%,盼透過增加改建誘因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蔘與都市更新的意願,有效達成提升建築物與民衆住的安全目標。

內政部補充,這次修法也明定條例修正實施前,實施者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劃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得適用修正後原建築容積獎勵的規定。

內政部強調,臺灣歷經多次地震災害,居住安全攸關國人生命財產保障,因此都市更新工作必須持續推動,這次修法有其必要性,後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期盼各界支持儘速完成修法,以強化國內居住品質及國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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