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改變監理思維 創造臺灣金融市場新藍海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新官上任已滿月,展現推動新政策的強大企圖心,不斷鬆綁商品與服務法規,希望擴大市場規模。圖/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新官上任已滿月,展現推動新政策的強大企圖心,不斷鬆綁商品與服務法規,希望擴大市場規模。彭主委提出八項金融開放措施,也揭示未來施政三大重心:一、設立由專家學者發動的法規調適平臺,讓金管會法規更接地氣;二、提出加速金融科技(FinTech)創新發展規劃;三、提出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方案。金管會想要落實以上三大政策,重要關鍵在於須因應國際數位金融發展方向改變監理模式,以下是三個重要的建議發展方向:
一、臺灣要發展亞洲資產管中心需要金融創新的支持
發展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中心」已是過去好幾任總統與金管會的政策,但是都無法實現。彭主委最近再次提出,未來要在金融安全、發展與創新兩大基礎下,推動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希望透過流程、法令鬆綁,把錢留在臺灣,讓臺灣金融市場更蓬勃發展。
其實,臺灣想要成爲國際金融中心,必須要有兩個重要關鍵條件,一是擁有高效率及安全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其次是需要有足夠的市場規模與流動性,讓國際商品與服務的商家樂意使用臺灣市場。在全球積極發展金融科技時代,臺灣想成爲亞洲資產管中心更需要金融創新的支持,才能順暢接軌國際化的數位金融服務。目前臺灣金融市場不管是在金融基礎建設或是國際流通性上都仍有需要更努力的空間,想要吸引國外資金,必須先鬆綁管制,降低國內外資金進出交易的障礙,並須創新金融商品與服務的態樣。
二、加速跨產業生態系整合,明確化我國數位金融發展策略
過去金管會的管理模式只重視金融業本身的數位發展,對金融科技新創產業不夠重視,因此無法建立金融產業生態系,使得臺灣在金融科技的創新上落後於國際市場。數位金融的發展必須同時兼顧「鼓勵金融創新」與「穩定金融體系」的平衡,在法規開放上更須與時俱進,包括加速人工智慧(AI)、雲端、區塊鏈等創新技術在地化應用,以及針對開放銀行、資料共享、數位身份辨識等金融法規之開放。
爲迎合全球數位金融發展趨勢,世界各國紛紛制定數位金融相關法規,在全球都積極投入數位身分制度、推展數位金融服務的關鍵時刻,臺灣金融法治必須要能與國際接軌。金管會應該更密切追蹤各國金融科技的最新數位監理法制新趨勢,加速跨產業生態系之整合,協助新創公司與科技業者參與金融服務,纔能有利於臺灣數位金融市場之發展。
三、成立「金融創新發展局」協助產業發展接軌國際
過去金管會太過重視監理而不重視市場發展,導致近12年來臺灣金融業產值對GDP貢獻僅在6.36%至6.76%間徘徊,幾乎是零成長。相對地,新加坡金融業產值佔GDP比重高達15.7%,香港則更達到21.59%,相較於國際市場,臺灣金融市場產值仍有不少成長空間。爲協助金融產業發展,過去也有不少呼籲,希望將金管會改名爲「金融監督與發展委員會」,最近更有人建議金管會應研究設立「金融科技局」來解決金融科技發展受困問題。
建議金管會應借鏡國際放大格局,設立「金融創新發展局」以取代目前的「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做爲我國推行金融市場發展以及金融科技法規變革之專責單位。過去新加坡就是因爲成立「金融發展中心」明確定位要致力於發展成爲全球金融中心,因此在人才培育及法規開放上都能迅速與國際接軌。
此外,現行《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的實施成效不彰,導致國際上金融科技商業模式無法導入臺灣市場,而且許多金融創新產品也未能被納入相關法規下管理。建議應將此條例翻新調整,更名爲《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條例》,新條例可賦予金管會有效且全方位監理我國金融科技創新的法源依據,透過法律層級處理目前無法納入監管的數位金融服務規範,且在條例中明定「金融創新發展局」之任務,賦予金管會相當之行政裁量權與免責權,以助金管會推動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層級之修法。
臺灣金融市場面臨許多內憂外患,面對未來挑戰,金管會應儘快改變傳統只重視監理的思惟,必須同時重視金融產業創新發展,才能帶來新的動能推動金融服務創新轉型。新金融監理模式不僅要爲金融科技建立整合性的通道,更要在金融業與金融科技新創業間建立一個正向的「互動共生」新生態系,以創新帶動產業發展,開創臺灣下一個金融市場新藍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