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翁茂鍾再傳易服勞役勾結公務員作假 南檢約談

臺南地檢署。(中時資料照)

富商翁茂鍾爆發與司法人員不當交往案後,臺灣高檢署發現,翁過去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經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確定,經檢察官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但翁竟勾結多名公務員包庇,易服社會勞動執行虛僞作假,涉嫌僞造文書罪嫌,高檢署發交臺灣台南地檢署偵辦,並於今指派11名檢察事務官協助偵查。

高檢署發現,翁於 2012年間因涉及共同炒作佳和公司股票及填制不實會計憑證,遭高等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確定,經臺北地檢署囑託臺南地檢署執行,經該署准予易服社會勞動,竟於短短2012年1月至9月間,即將合計2196時之社會勞動執行完畢,疑似涉有執行不實之情事經調閱卷證並進行相關清查後,發現翁與執行機構相關涉案人員疑涉僞造文書等犯罪嫌疑,乃將全案發交臺南地檢署偵辦,並指派本署檢察事務官共11人,於今(1)日支援臺南地檢署執行傳喚等偵查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