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加強地方債發行項目評估嚴防償付風險
財政部網站11日消息,財政部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強調,加強地方債發行項目評估,嚴防償付風險。
《意見》指出,不斷完善地方債發行機制,提升發行市場化水平。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參考地方債收益率曲線合理設定投標區間,不斷提升地方債發行市場化水平,杜絕行政干預和窗口指導,促進地方債發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區差異和項目差異。
此外,科學設計地方債發行計劃,維護債券市場平穩運行。《意見》稱,地方財政部門應當根據發債進度要求、財政支出使用需要、庫款水平、債券市場等因素,科學設計地方債發行計劃,合理選擇發行時間窗口,適度均衡發債節奏,既要保障項目建設需要,又要避免債券資金長期滯留國庫。
優化地方債期限結構,合理控制籌資成本。《意見》稱,地方財政部門應當統籌考慮地方債收益率曲線建設、項目期限、融資成本、到期債務分佈、投資者需求等因素科學設計債券期限。允許地方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到期還本、提前還本、分年還本等不同還本方式。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均衡一般債券期限結構。年度新增一般債券平均發行期限應當控制在10年以下(含10年),10年以上(不含10年)新增一般債券發行規模應當控制在當年新增一般債券發行總額的30%以下(含30%),再融資一般債券期限應當控制在10年以下(含10年)。
《意見》強調,加強地方債發行項目評估,嚴防償付風險。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嚴格專項債券項目合規性審覈和風險把控,加強對擬發債項目的評估,切實保障項目質量,嚴格落實收支平衡有關要求。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強化專項債券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對專項債券項目“借、用、管、還”實行逐筆監控,確保到期償債、嚴防償付風險。
此外,《意見》還對完善地方債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促進形成市場化融資約束機制;規範承銷團組建和管理,合理匹配權利義務;加強組織領導,保障地方債平穩順利發行等作出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