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雖過,衝突未息:國際肉品貿易的未來

蔡育岱 譚偉恩

國際食品貿易舞臺上幾個重量級的國家—歐盟、美國巴西、中國等—未來在WTO的肉品進出口紛爭恐怕仍要持續相當一段期間,儘管今年七月的第一週位於羅馬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幾經波折通過了關於瘦肉精(Ractopamine,學名譯爲萊克託巴胺)的最高殘留量(maximum residue levels, MRLs)安全標準:10 ppb(parts per billion,十億分之一公斤就是1ppb)。

這場關於食用肉品安全標準的會議其實可以說是目前國際食品貿易「戰爭」的縮影交鋒的雙方分別是以美國爲首的肉品輸出國家(例如:NAFTA的成員、巴西、日本、南韓等),它們在會議過程中不斷宣稱施用瘦肉精飼養的牛或豬並不會對消費者的健康構成安全威脅。而另一方則是以歐盟爲代表的其它國家(例如:臺灣、中國、肯亞辛巴威等),堅信有必要繼續禁止含有此種物質的肉品銷售於市場

爭辯的主角—瘦肉精—其實原本是美國藥品公司研發出來的一種氣喘用藥,但因治療效果不佳被轉用於畜牧業,作爲一種動物飼料中的添加劑。此種藥物在盛行工業化農牧模式的國家(特別是美國)被普遍地使用,透過消耗牛或豬隻脂肪以及強化肌肉組織,達到增加肉牛肉豬的瘦肉質量。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此次能形成共識,通過此種物質的使用標準其實過程是有些瑕疵的。因爲就最終投票結果來看,贊成票數是69,而反對票數爲67。固然依據簡單多數決,委員會是要以多數意見爲準,但若回顧近五年各國對瘦肉精的談判折衝,便可知反對使用瘦肉精的國家,還有此次會議棄權表決的國家佔了絕多數的比例。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勉強通過的食品安全標準,反映的是上述幾個肉品出口國家的貿易需求與市場利益,而不是全球貿易活動參與者的真正共識,以及國際公共衛生安全的真切需要。

從貿易自由化的角度來看,國際組織能訂定一個標準,對於各國進行貿易通關與檢驗的程序是有正向裨益,特別是當標準具有妥適科學中立的性質時,可以杜絕進口國隱匿性或武斷的非關稅貿易障礙。然而,食品一類的國際貿易同時攸關廣大進口國消費者的衛生安全法益,當應在會議中得到充分的討論,而非草率地訴諸表決。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應知,一旦稍有意外和風險,釀成的結果就會像美國本土近幾年頻頻出現的大腸桿菌致死風波或消費者昏迷事件。

因此,肉品中使用化學添加劑的安全疑慮並不是肉品進口國純粹主觀上的貿易歧視或反對市場自由化的偏見。歐盟在食品法典委員會公佈標準之後旋即表示,此標準的正當性相當可議。而歐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EFSA)則是建議歐洲各國政府慎重考慮10 ppb標準的科學妥適性以及對於消費者健康的潛藏風險。歐洲食品安全局飼料添加劑或用於動物飼料中物質的專家小組(FEEDAP)也發現,糧農組織與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有關人體可接受之每日攝取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的研究並不足以完全排除肉品中瘦肉精對於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威脅。

回顧美國昔日與歐盟因牛肉施打荷爾蒙生長激素而引發的貿易糾紛,可以清楚發現,歐洲國家對於消費者健康權益的重視與堅持程度並不容易撼動。如今美國欲藉由國際組織所通過和制定的瘦肉精標準來打開其肉品輸往歐洲國家的市場大門,自然也不會如預期的簡單。相關爭議極有可能在未來再度被提到WTO的爭端解決機構進行裁定,或者是兩大貿易強權再一次進行漫長政治妥協與市場角力。不過,其它國家,尤其是貿易實力遠遜於歐洲的國家,可能就要做好心理調適與政策準備,以備在不得不進口含有瘦肉精的風險肉品時,至少還有能力減少人民食品安全受創的風險機率

●作者蔡育岱,中正大學副教授;譚偉恩,政治大學博士研究生。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