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開放開拓合作共贏新局面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我國堅持實施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對外開放,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是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爲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新發展格局的客觀要求,是發揮我國大市場優勢、開拓合作共贏新局面的重大舉措。
第一,以服務貿易爲重點任務,形成國際合作競爭新優勢。當前,服務貿易正成爲全球自由貿易的重點。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首要任務是加快補齊我國服務貿易發展的短板。爭取到2025年,服務貿易額佔外貿總額比重由2019年的14.6%提高至20%以上;大幅提升我國知識產權、金融等生產性服務貿易以及旅遊等生活性服務貿易的國際競爭力;積極參與全球服務貿易與數字貿易規則談判,促進雙邊、多邊服務貿易合作。
第二,以規則標準等制度型開放爲突出特點,更深層次融入世界經濟。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商品要素流動型開放取得歷史性進展。當前,加快推進制度型開放已成爲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大任務。推進制度型開放,關鍵是主動適應國際經貿規則重構新趨勢,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更大程度與國際接軌。例如,率先在醫療健康等社會需求強烈的服務業領域引入國際先進管理標準;加快完善“准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外資准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限制;降低“邊境後”市場壁壘,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等。
第三,以構建雙邊、多邊自由貿易區爲重大舉措,增強國內國際經濟聯動效應。當前,保護主義、單邊主義上升,以WTO爲基石的多邊貿易體系受到嚴重衝擊。構建雙邊、多邊自貿區,重點是加快實現中歐、中日韓及亞太區域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安排的實質性突破。例如,採取多種舉措確保年底前簽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以共同維護製造業供應鏈安全穩定爲重點,推動形成中日韓製造業分工合作新機制,並在RCEP談判成果的基礎上加快中日韓自貿協定談判進程;努力在2020年完成中歐投資協定談判,適時啓動中歐自貿區可行性聯合研究,以加快構建以一體化大市場爲目標的中歐經貿合作新格局。
第四,以打造開放新高地爲重要突破,形成高水平開放的引領示範。應加快自由貿易港、自由貿易試驗區、粵港澳大灣區等高水平開放高地建設,賦予其更大改革開放自主權,率先對標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加大在市場準入、管理標準、透明度、知識產權保護、監管規則等重要領域的先行先試和壓力測試,由此引領我國新階段高水平開放進程,並規範影響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的國內規制。
第五,以深化深層次市場化改革爲重要保障,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依賴於高水平市場經濟。當前,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仍有一些不完善之處,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任務仍然艱鉅。深化深層次市場化改革,一是把服務業市場對內對外開放作爲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任務,實質性打破服務業領域的各類市場壟斷與行政壟斷。二是加快推進土地、人才等要素市場化改革,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要素市場,打破科技領域人才流動的體制障礙。三是在規則對接中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強化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統籌強化知識產權保護與產權保護,減少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幹預資源配置的範圍和幅度,加快轉變政府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