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米錢包”非法吸收存款案一審宣判:五人獲刑

(原標題:“貝米錢包”非法吸收存款一審宣判:五人獲刑,仍有41億餘元未兌付)

記者| 苗藝偉

吸收資金303億餘元,尚未兌付投資人本金41億餘元,曾經紅極一時的p2p平臺“貝米錢包”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一審宣判。

12月3日,上海徐彙區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公開宣判了崔煒等5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衆存款一案。這是繼2019年11月25日第一次開庭審理後,經過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批准延長審理期限後,時隔一年之後再次開庭,現已審理終結。

徐匯法院以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分別判處崔煒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九年六個月不等刑罰,並處30萬至50萬元不等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12月,被告人崔煒、姚坤傑爲謀取非法利益,共同出資設立上海貝濤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貝濤公司),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依託“貝米錢包”網絡平臺組織人員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貝濤公司通過發佈“充值返現”等互聯網廣告、承諾固定收益、簽訂“分紅計劃”、“定存計劃”等電子服務協議的方式,對外大肆非法吸收公衆存款。

崔煒、姚坤傑共同全面負責上述非法業務的開展。經招募,被告人李郛、徐謙魏豔潔先後進入該公司擔任高管,共同促成上述非法活動的實施及完成。

經司法審計,自2015年3月至2018年7月案發,崔煒、姚坤傑等人向19萬餘名投資人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303億餘元,尚未兌付投資人本金共計41億餘元。上述資金用於對外借貸股票投資、兌付本息、公司運營等各種用途。其間,李郛參與吸收資金共計303億餘元;徐謙參與吸收資金共計260億餘元;魏豔潔參與吸收資金共計215億餘元。

2018年7月13日,公安人員至貝濤公司經營場所抓獲姚坤傑、李郛。同年7月14日,崔煒接公安人員電話通知後,主動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同年7月14日、7月16日,徐謙、魏豔潔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各被告人到案後,均如實供述各自的基本事實

案發後及本案審理過程中,姚坤傑、李郛配合追回投資款本金近9億元。崔煒、姚坤傑聘請律師,對多個民事主體提起訴訟20餘件,涉及金額20餘億元。目前有5件案件已經判決生效,支持的借款本息共計4億餘元。截止本案宣判前,姚坤傑、李郛、徐謙、魏豔潔累計退出的違法所得金額分別爲30萬元、11.5萬元、60萬元、102萬元。

徐匯法院認爲,被告人崔煒、姚坤傑、李郛、徐謙、魏豔潔等人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結夥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其行爲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且數額巨大。由於五名被告人蔘與吸收公衆存款的數額巨大,涉及的投資人數量龐大,造成40億餘元的鉅額資金未能兌付,法院結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崔煒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姚坤傑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0萬元。

被告人李郛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被告人徐謙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9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被告人魏豔潔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3個月,並處罰金35萬元。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被告人家屬2人現場旁聽了宣判,19600餘名網民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觀看了宣判直播。案件判決生效後,徐匯法院表示,將立即啓動相關財產的執行程序,儘可能多的爲投資人挽回損失

值得一提的是,貝米錢包的創始人姚坤傑出生於1990年,爲復旦大學經濟學院2012屆畢業生,同時也是知乎紅人天使投資人。此外,貝米錢包的創始人團隊均以高學歷精英面孔示人。據其官方介紹,創始團隊成員來自騰訊、摩根大通(J.P.Morgan)、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等行業機構,風控團隊曾管理國內近兩年收益排名第一的私募基金。

外表光鮮的貝米錢包倒在了2018年下半年網貸行業雷潮伊始,根本無力應對洶涌而來的行業兌付潮。

2018年7月16日,貝米錢包曾發佈良性退出的公告,但僅在一日之後,貝米錢包就公告稱,其公司兩位大股東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公司暫無任何兌付計劃。

2018年11月,公安機關正式介入併發布公告稱,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於7月13日對上海貝濤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貝米錢包)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立案偵查,並對姚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貝米錢包法定代表崔某已被徐彙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