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所得稅申報 會計師提醒三大重點一次看

記者吳佳穎臺北報導

民國10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即將於5月展開,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楊建華提醒,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有3大重點:一、每人基本生活費調升至18.2萬元,這部分保障不課稅。二、政府針對疫情衝擊下、符合資格的個人,也祭出相關綜合所得稅減稅措施。三、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明(111)年5月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5月所得稅申報,會計師提醒三大重點一次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一、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8.2萬元

楊建華表示,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109年度,每人有基本生活費18.2萬元之保障可不課稅,相較108年調升7,000元。基本生活費比較公式計算上,計算採計項目均與108年相同。

二、疫情相關優惠減稅措施

因應新冠疫情衝擊,設立疫情相關綜合所得稅申報專區,針對符合條件之對象提供報稅優惠。舉例如醫師、西醫師..等醫事人員在今年度適用之費用率按原訂費用率112.5%計算,且無適用條件之限制。但藥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含藥費收入)費用率原爲94%,如依此比例調整會超過100%,所以,另訂藥師適用費用率調高爲96%。

另外如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之創辦人、設立人或實際所得人,適用費用率得按原訂費用率112.5% 計算;條件限制爲109年度收入總額較108年度減少達30%者纔可適用。

三、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明(111)年5月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未上市櫃股票成爲納稅義務人移轉財產進行租稅規劃之工具,立法院於109年12月30日三讀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18條修正案,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基本所得額課稅,並自110年1月1日起施行,以維護租稅公平。

修正案的修正要點包括:個人未上市櫃股票等交易所得恢復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如個人交易設立未滿5年且經中央主管機關覈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所發行或私募之股票,其股票交易所得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

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此項雖爲明年報稅適用,但安永提醒符合條件者可預先留意。而常見的個人未上市櫃公司股權交易情況大致有以下6種:

1.以股作價或股份轉換成立家族閉鎖性控股公司、投資控股公司或產業控股公司者。2.出售公司老股予外部財務性及策略性投資人,例如私募股權基金或創業投資事業。3.家族選擇處分家族企業股權出場。4.大股東預計於公司IPO前進行股權架構調整。5.個人透過處分股權方式移轉公司持有之不動產。6.單純處分股權以取得現金。

楊建華提醒,今年申報綜合所得稅,除了基本生活費調高及政府所推出疫情相關的優惠減稅措施外,其餘規定皆與108年度相同。但應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舉證才得申報適用的項目,如長照扣除額薪資必要費用覈實減除及列舉扣除憑證等,仍建議儘早開始整理相關文件,以利申報作業的進行。

如有取得未列入所得清單之所得(常見項目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舊制-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或海外所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的納稅義務人,也請記得於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一併申報。

另外,建議所得結構較複雜、種類繁多的納稅義務人,可先行試算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或是委請專業的稅務團隊協助,以最有利的方式申報,降低稅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