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證券研報失真遭證監會處罰

2020年12月25日晚間,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泰證券”)公告顯示,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關於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2020]78號)。

據公告顯示,中泰證券在製作和發佈關於史丹利農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史丹利”)的研究報告轉型農業服務商,打開成長新空間》過程中,未對引用的重要信息數據真實性可靠性進行覈實,導致該研報內容出現重大錯誤客觀傳播了虛假、不實、誤導性信息;此外,對部分同一MAC地址手機委託監控預警事項未及時有效處理。

依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中泰證券被處以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於2021年1月15日之前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資料顯示,史丹利成立於1992年,是一家專業從事複合肥生產及銷售、糧食收儲、農業信息諮詢、農業技術推廣農資貿易等在內的綜合性農業服務商。截至2020年12月25日收盤,史丹利收於5.37元/股,全天跌幅0.56%,總市值62.12億元。

在研報《轉型農業服務商,打開成長新空間》中,中泰證券認爲史丹利具備精準營銷帶來的客觀收益;銷售人才體系、激勵機制完備;產能與渠道遍佈全國、突破傳統銷售半徑農化服務推陳出新;新產品持續推出以及現金流充裕6方面競爭優勢。預計2020-2022年史丹利的營業收入分別爲67.32億元、70.83億元、86.21億元,歸屬淨利潤分別爲1.57億元、3.36億元、4.25億元,首次覆蓋給予“買入”評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多家證券公司就研報業務遭到證監會的處罰。

今年7月7日,江蘇證監局針對東吳證券於2016年10月14日發佈的馬浩博湯瑋亮作爲證券投資諮詢分析師署名的研報《福成深度報告二:3個100億支撐市值翻倍》,由於研報內容存在虛假陳述和信息誤導對馬浩博處以十五萬元罰款,對湯瑋亮處以五萬元罰款。

12月17日,北京證監局對中信建投證券研究所所長國際部負責人武超則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告顯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佈的某研究報告存在研究依據不充分,研究報告參考資料未經規範信息源確認,關鍵數據交叉驗證不足,數據基礎不紮實;以及研究方法不夠專業謹慎,分析邏輯客觀性不足,以預測數據和假設條件主觀推定結論兩方面問題。

無獨有偶,2020年9月16日,據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證券期貨機構監管通訊(2020第5期)顯示,深圳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轄區某證券公司發佈的研究報告,就上市公司有關重大交易的表述與該公司此前發佈的公告內容不一致。實踐中,個別證券分析師爲了抓住熱點個股、行業研報發佈時機,壓減調研、分析、撰寫時間,導致研報內容出現“硬傷”,對公司聲譽造成一定損害。(馮圓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