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遊戲人生」─「人生」不是「遊戲」
尤菊芳
ETtoday論壇刊出《遊戲人生》。前前後後總共仔細看了四次。對劉女士有以下回應。
您說:「如果妳的孩子被霸凌了,請教會妳的孩子第一步要先告知對方,妳不喜歡他的行爲,請他停止。這第一道防線是孩子自己,誰也取代不了,如果霸凌的情形繼續,請教會妳的孩子告訴老師,老師不處理,家長才可以抗議,這每一步,都有其意義,不能越權,」──您的建議我的小孩都做了,但是並沒有獲得尊重。那時候,我都是「以和爲貴」,要求小女讓步。直到後來,問題更趨嚴重。小女「身心」都出了問題(請正視這兩個字的意涵,容我不忍細數),我們才介入!
如果您瞭解了這一段,還會再寫這些話嗎?「如果孩子自己不學着處理,老是告狀,這樣的孩子也會受到社會的排擠,妳告御狀告到聯合國,也改不了妳一輩子受人排擠的命運,如果妳的孩子或老師沒請妳揷手,而妳一直插手,或請妳停手而不停手,完全的不自制,結果也是隻會讓人以後有事不想告訴妳或直接以行動排擠妳。」
您說:「有時候,有些孩子,她的弱勢來自於她家庭過度的強勢,這個“勢”,可能是“權勢”,可能是“財勢”,也可能是“聲勢”。而這個“聲勢”,可能來自孩子自己的體格,可能來自衆數對少數,可能來自個性上的強弱,而這位媽媽做事強勢的態度,會不會在某些時刻也以她的聲勢霸凌了孩子,霸凌了老師,霸凌了女兒的同學呢?」
要麻煩您看以下霸凌的定義:
霸凌是一種有意圖的攻擊性行爲,通常會發生在力量(生理力量、社交力量等)不對等的學生間。較常被接受霸凌的定義是挪威學者Dan Olweus的定義:「一個學生長時間並重復地暴露於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負面行爲之下。」 「霸凌」是指孩子們之間權力不平等的欺凌與壓迫,它一直長期存在校園中,發生這些同儕間欺壓的行爲,可能包括長期的肢體或言語攻擊、人際互動中的抗拒及排擠,也有可能是類似性騷擾般的談論性或對身體部位的嘲諷、評論或譏笑。 http://www.mtjh.tn.edu.tw/anti_bully/new_page_1.htm
因爲我是學校的顧問,會在校務上給校長或英語部建議,也會爲英文老師們上課。在其他方面,我爲了避嫌,鮮少干涉小女班級事務,平日也避免與其他家長接觸。我的確是一個強勢的人,容易給別人壓力。我的強勢,來自我對專業的堅持。強勢與壓力有關係,但是強勢與霸凌沒有絕對的關係。但當您共開在論壇中說我以「聲勢」霸凌了衆人,不僅濫用「霸凌」一詞,也已經有意無意的中傷了我。畢竟您對我的描述來自您的揣測,而您的揣測,建立在很薄弱的資訊上。(但也謝謝您的指教,我會去檢討我的「聲勢」問題,日後應該不再接受子女受教學的義務顧問邀約,免得引來「仗勢欺人」的刻板印象。)
您說:「如果尤教授能感受到自己有一絲一毫的不對的話,可不可以請您向您霸凌的對象寫份有誠意的悔過書給這些孩子們樹立一個榜樣?也以身做則給社會一個名符其實的正面教育!」
等您確定「霸凌」二字的定義以後,或許可以告訴我「我『霸凌』了誰?」如果真的如您所訴,我願意寫信公開道歉。反過來說,當您用擲地有聲的文字如此暗示我曾做這些事,結果證明這和「霸凌」一詞沾不上邊,是否也可以請您爲這些有毀謗暗示的言論公開道歉呢?(其實,我也不需要您「形式上」的道歉,這裡真的只是想表達:您用來批評我的「單向思考的偏執」,不也適用於您對我的批評嗎?)
您說:「些孩子們都以某種形式的道歉了」
的確道歉了,但是,道歉以後的改變了什麼?讓我告訴你:參與霸凌的團隊變大了。「可能」還加入了說謊的導師、造謠的家長、無能的學校、和官僚的教育主管機關。老實說,這場仗還沒有打完,還有好多在幕後的僞善者沒有現身。
您說:「看事要放大一點格局,不要只聚焦在自己孩子身上。」
就是因爲我沒有聚焦在自己孩子身上,我纔有會有足夠的勇氣,挺着脊樑面對種種無情的攻擊,堅持到底。難道我不知道,悄悄的躲起來過自己的小日子,比硬挺下去容易嗎?這段時間,我收到很多信,訴說着一個個哭泣的故事。我想告訴所有躲在角落的受害者,當週遭一切該幫助你的人,都叫你「閉嘴」的時候,這個社會還一個道德的底線可以訴求。
我決定站出來說這件事之前,就知道媒體是兩面刃。如同我在另一個留言板寫的:「不捨得我的教授光環,這件事有那麼多人討論嗎?至於大家在網路上罵罵我,沒什麼關係。名譽這種看不見抓不着的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站出來說話的時候,我就已經不在意了。『虛名』?不就是『虛』名嘛!」
●作者尤菊芳,任教於東海外文系。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