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推動韌性城市建設,自動駕駛收穫政策紅利!高階自動駕駛或加速落地
來源:光大證券微資訊
根據央視網的報道,12月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韌性城市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目的在於深化城市安全韌性提升行動,推進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承受適應能力強、恢復速度快的韌性城市,增強城市風險防控和治理能力。
《意見》提出主要目標:到2027年,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對韌性城市建設的支撐作用不斷增強,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到2030年,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顯著成效,推動建成一批高水平韌性城市,城市安全韌性持續提升,城市運行更安全、更有序、更智慧、更高效。
在利好政策的影響下,智能交通、新型城鎮、裝配式建築、地下管網、綠色建築、智慧城市等多個概念漲幅較大。再加上財政部加快落實一攬子隱性債務化解政策,這將對相關行業產生深遠的影響。
1、中辦、國辦發佈重磅政策,推動高水平韌性城市建設
《意見》提出,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深度融合,以信息平臺建設爲牽引,以智能設施建設爲基礎,以智慧應用場景爲依託,推動城市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構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礎設施體系,持續提升城市設施韌性、管理韌性、空間韌性,推動城市安全發展。
《意見》還佈局十一大重點任務,包括:實施智能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推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發展智慧住區,提升房屋建築管理智慧化水平,開展數字家庭建設,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搭建完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強化科技引領和人才培養,創新體制機制,保障網絡和數據安全。
我們仔細梳理了《意見》全文,涉及智慧城市建設的主要內容如下:
①智能化市政基礎設施:對市政基礎設施進行數字化改造升級和智能化管理,加快重點公共區域和道路視頻監控等安防設備智能化改造,建立涵蓋管線類別齊全、基礎數據準確、數據共享安全、數據價值發揮充分的地下管網“一張圖”體系。
②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以支撐智能網聯汽車應用和改善城市出行爲切入點,建設城市道路、建築、公共設施融合感知體系。深入推進“第五代移動通信(5G)+車聯網”發展,逐步穩妥推廣應用輔助駕駛、自動駕駛,加快佈設城市道路基礎設施智能感知系統,提升車路協同水平。
③智慧住區、智慧建築與數字家庭:支持有條件的住區結合完整社區建設,實施公共設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與管理。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週期安全管理制度。以住宅爲載體,利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移動通信、人工智能等實現系統平臺、家居產品互聯互通,加快構建跨終端共享的統一操作系統生態。
④智能建造:培育智能建造產業集羣,打造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推動建築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轉型升級。深化應用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提升建築設計、施工、運營維護協同水平。
⑤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匯聚基礎地理、建築物、基礎設施等三維數據和各類城市運行管理數據,搭建城市三維空間數據模型,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信息化水平。因地制宜推進城市信息模型平臺應用。
2、政策支持智能交通發展,高階自動駕駛有望快速發展
《意見》推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這將對高階自動駕駛加速實現大有裨益。
高階自動駕駛不僅事關算法問題,更需要提供完善的交通基礎設施,特別是實現“車路雲一體化”。7月3日,工信部等五部門發佈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城市名單,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南京、蘇州、武漢、長沙等20個城市(聯合體)。
一直以來,北京、上海等地區都在積極推動自動駕駛發展。今年6月,北京市經信局對《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集意見,提出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應當爲智能化路側基礎設施預留空間;鼓勵充分利用現有路側基礎設施,進行智能化改造升級。
經過多年發展,北京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建設3.0階段任務已經完成,覆蓋600平方公里,此前已經啓動4.0階段任務。
早在2022年9月,上海便印發《上海市加快智能網聯汽車創新發展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到2025年,智能網聯汽車產業規模力爭達到5000億元。截至2023年底,上海累計開放測試區域總面積912平方公里,嘉定464平方公里和臨港386平方公里全域開放。自動駕駛測試(功能測試)里程743.7萬公里,測試時長65萬小時。
今年四家企業成爲首批獲得上海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示範應用許可的企業,這些企業率先取得“完全無人載人車牌照”,可以在浦東部分路段開展無人駕駛出租車運營,Robotaxi應用場景快速實現。
根據iFinD金融數據終端,自動駕駛概念股包括:比亞迪、賽力斯、上汽集團、長城汽車、中際旭創、長安汽車、拓普集團、江淮汽車、光啓技術、廣汽集團、德賽西威、華域汽車、宇通客車等。
(本文首發於2024年12月6日)
本文源自:券商研報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