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斃律師、妻肺破裂靠葉克膜 莽夫「下車報警」想躲死刑?

廂型車撞得變形。(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社會中心臺南報導

臺南一名44歲的洪姓男子,17日下午和李姓妻子在臺南地院打離婚官司,因爲不滿李妻律師黃政雄態度,竟開車將人撞1死1傷,事後卻說「不是故意的,只想嚇嚇他們!」但當下下車後並沒有馬上查看2人傷勢,而是打電話報警,被懷疑要營造符合自首要件,似乎想要躲避死刑,全案依故意殺人罪偵辦,並被聲押獲准。

現場留下血跡

洪姓男子17日下午在臺南地院連接道路開廂型車輾過李妻和黃政雄,其中黃全身多處骨折,送醫前已經沒有呼吸心跳,最後因傷重宣告不治,南檢相驗後爲肋骨骨折並氣血胸死亡 ,李妻則是頸椎骨折、胸部腹部大量出血、四肢多處骨折以及腎臟破裂,生命徵象不穩定,經手術後,目前以葉克膜維持生命,這兩天是危險期

而因撞擊力道太大,廂型車前擋風玻璃幾乎全碎,地上留下血跡,從監視器畫面來看,洪姓男子先開車撞人後又輾過,之後並未在第一時間查看2人的傷勢,而是下車打電話報警,這舉動被推斷營造符合自首要件的樣子,似乎想躲死刑,他被逮後也說,「不是故意的,只是想嚇嚇他們。」調解過程中不滿黃政雄態度囂張,走出法院又看到2人討論案情有說有笑,一時氣憤才撞人。

▼洪姓男子被聲押獲准。

南市警四分局分局長餘豐展表示,「依據119轉來的電話紀錄,總共有5通電話,其中一通是嫌犯自己打的,剛開始他是說他不是故意的,不過從現場跡證沒有煞車痕跡和監視器畫面,很明顯看出他是故意的,目前朝故意殺人罪偵辦。」因此並不採信洪姓男子的說法,檢方認定洪涉及重罪,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洪姓男子平常在圓環的便當店工作,但店員表示「只是常客。」而他從犯後到偵訊期間態度冷靜沉默,和妻子已分居2年協議離婚,這次爲了協調13歲長女和10歲次子監護權。而黃政雄的妻子得知先生死訊,難過地在現場失聲哭喊,「爲什麼留我一人!」據瞭解,黃平時在桃園縣正誠法律事務所服務原本2人預計8、9月要一起到歐洲旅遊,沒想到南下開庭卻被撞死,讓人難以接受。

▼2人被送上救護車畫面。(圖/記者林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