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談約談螞蟻:建議所有互聯網平臺對照自查
(原標題:中國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就近期媒體關注問題答記者問)
12月31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發佈了相關部門負責人就近期媒體關注問題答記者問。
談到對互聯網平臺企業開展類似小貸、保險、理財等業務持什麼態度時,上述負責人表示,數字經濟正前所未有地改變人類的生產和生活方式,金融領域數字化轉型面臨重大機遇和挑戰。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擴大了金融服務覆蓋面,提升了金融服務效率,提高了風險防控水平。同時,金融數字化快速發展也帶來了網絡安全、市場壟斷、數據權屬不清、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問題,影響市場公平和金融穩定。對於金融科技發展,銀保監會一貫堅持既鼓勵創新又堅守風險底線的態度,把握好創新與監管的動態平衡。
他說,最近中央金融管理四部委再次約談螞蟻集團並公佈了重點內容,強調的突出問題和整改要求,不僅是個性的,也有一定的普遍性。建議所有互聯網平臺都要對照自查,及早整改。特別是涉及網絡小貸、保險、理財、信託等業務的機構,更要抓緊,監管部門隨後會安排檢查。我們想再強調幾點:
一是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金融創新必須有利於服務實體經濟、有利於便利人民羣衆生產生活、有利於防範風險、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要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羣衆的本質要求,使金融科技成爲助推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力量。
二是嚴格落實監管。所有金融活動必須依法全面納入監管,持牌經營,堅決制止違規監管套利。可以有一定的過渡期,但總的方向不會改變。必須堅決鼓勵公平競爭、強力破除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及時嚴格處罰違法違規行爲。對“僞創新”“亂創新”嚴厲打擊,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
三是對各類主體一視同仁。依法保護產權,弘揚企業家精神,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以公正監管維護公平競爭。
四是切實維護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要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係,確保金融創新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我國金融科技應用總體走在世界前列,法律法規和風險監管沒有現成經驗可以借鑑。對金融科技監管,必須堅持依法合規原則,貫徹法治精神,完善監管體系,補齊制度短板,不斷適應金融數字化轉型的發展趨勢,增強監管措施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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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就近期媒體關注問題答記者問
問題1:近期有報道稱一些銀行互聯網存款產品從互聯網平臺上紛紛下架,受到廣泛關注,請問銀保監會對此有何看法?另外,《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了半年左右,情況如何?
答:商業銀行推進存款服務線上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提高金融服務效率。但在實踐中也暴露出一些風險隱患,特別是商業銀行與非自營的第三方網絡平臺合作銷售存款過程中存在合規管理不到位、風險管理不審慎、消費者保護不充分等問題,對此我們進行了規範。銀保監會支持商業銀行在審慎經營、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發展線上存款業務,並遵循以下原則和要求:
一是堅持依法合規。不論是線下存款,還是線上存款,商業銀行都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法》《儲蓄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二是強化風險管理。商業銀行應當按照有關監管要求,加強全面風險管理,提高負債的穩定性,對流動性風險進行有效識別、監測和控制。三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商業銀行在開展存款業務時,應當加強銷售管理,不得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等權利。
近日,銀保監會會同人民銀行研究起草了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的規範性文件,按照問題導向、有序規範、防控風險的思路,推動該項業務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情況將適時向社會公佈。
另外,爲支持商業銀行踐行普惠金融,滿足居民和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同時引導商業銀行合規審慎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防控風險,銀保監會於2020年7月印發《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了互聯網貸款小額、短期的原則,對消費類個人信用貸款授信設定限額,防範居民個人槓桿率快速上升風險,並在資金用途、貸款支付、風險數據與模型、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提出監管要求。
對於社會廣泛關注的合作機構管理問題,《辦法》提出了一些針對性要求,包括:一是嚴格合作機構准入管理。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全行統一準入機制,分層分類實行名單制管理,按照適度分散原則審慎選擇合作機構。二是明確合作協議內容。合作協議應體現風險與收益相匹配原則,明確合作範圍、操作流程、各方權責、收益分配、風險分擔等事項。三是壓實銀行自身的風險管理主體責任。要求商業銀行獨立實施授信審批、合同簽訂等核心風控環節,核心風控不得外包給合作機構。此外,對於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業務模式,要求商業銀行加強集中度風險管理,把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總額納入限額管理,對單筆貸款出資比例實行區間管理。
《辦法》實施一段時間以來,銀保監會及時督促指導商業銀行對照相關要求,加強整改落實,目前已在合作機構管理機制建設、提升風險管理獨立性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抓好《辦法》的貫徹落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推進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健康發展。
問題2:對於當前互聯網平臺開展的網絡小額貸款業務,請問下一步有什麼監管方面的考慮?
答:近年來,部分互聯網平臺開展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在服務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利用數據壟斷謀求特殊利益、誘導過度借貸、融資槓桿過高等問題。
近期,銀保監會、人民銀行公開發布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總的原則和方向已基本確定,我們將根據徵求意見情況對《辦法》作修改完善後適時發佈。
網絡小額貸款從業機構要根據《辦法》的總體要求和精神做好自查和整改。一是自查自糾違規行爲。對自查中發現的各種違法違規問題,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主動糾正和處理。二是規範和整改業務。按規定開展助貸和聯合貸款,遵守出資比例有關要求。禁止誘導借款人過度負債、多頭借貸。依法合規對外融資,將融資槓桿控制在合理範圍內。三是把握力度和節奏。新增業務要按新的辦法和精神開展,存量業務要穩妥有序整改。四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增加客戶融資成本,不降低客戶服務質量和標準,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問題3:前段時間,銀保監會出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請問下一步銀保監會對於互聯網保險監管還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爲規範互聯網保險業務,有效防範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和社會民生的水平,2020年12月14日,銀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將於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辦法》發佈後,各界高度關注,業內外都有較好反響,普遍認爲《辦法》貫徹了中央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的要求,有助於規範互聯網保險業務、推動保險業供給側改革、促進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辦法》既防範業務風險又促進行業創新。具體來看:一是釐清業務本質,明確持牌經營要求,有效規範業務經營行爲。二是規範營銷宣傳,防範銷售誤導,幫助消費者選擇合適的保險產品。三是細化服務標準,有效保護消費者權益。四是提出針對性要求,規範互聯網企業代理保險業務。五是明確負面清單,消除灰色地帶,打擊非法經營。《辦法》根據市場實際設置了過渡期,要求保險機構對照整改,保障業務和市場平穩過渡。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抓緊進行宣傳培訓,開展執法檢查,促進《辦法》落地見效。跟蹤研究互聯網保險領域新問題,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及時出臺配套政策,逐步構建立體化的互聯網保險制度體系,推動互聯網保險持續健康發展。
問題4:近年來,金融領域數字化發展較快,許多互聯網平臺企業都開展了類似的小貸、保險、理財等業務,請問監管部門持什麼態度?如何加強制度建設?
答:數字經濟正前所未有地改變人類的生產和生活方式,金融領域數字化轉型面臨重大機遇和挑戰。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擴大了金融服務覆蓋面,提升了金融服務效率,提高了風險防控水平。同時,金融數字化快速發展也帶來了網絡安全、市場壟斷、數據權屬不清、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問題,影響市場公平和金融穩定。對於金融科技發展,銀保監會一貫堅持既鼓勵創新又堅守風險底線的態度,把握好創新與監管的動態平衡。
最近中央金融管理四部委再次約談螞蟻集團並公佈了重點內容,強調的突出問題和整改要求,不僅是個性的,也有一定的普遍性。建議所有互聯網平臺都要對照自查,及早整改。特別是涉及網絡小貸、保險、理財、信託等業務的機構,更要抓緊,監管部門隨後會安排檢查。我們想再強調幾點:
一是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金融創新必須有利於服務實體經濟、有利於便利人民羣衆生產生活、有利於防範風險、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要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羣衆的本質要求,使金融科技成爲助推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力量。
二是嚴格落實監管。所有金融活動必須依法全面納入監管,持牌經營,堅決制止違規監管套利。可以有一定的過渡期,但總的方向不會改變。必須堅決鼓勵公平競爭、強力破除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及時嚴格處罰違法違規行爲。對“僞創新”“亂創新”嚴厲打擊,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
三是對各類主體一視同仁。依法保護產權,弘揚企業家精神,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以公正監管維護公平競爭。
四是切實維護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要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係,確保金融創新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我國金融科技應用總體走在世界前列,法律法規和風險監管沒有現成經驗可以借鑑。對金融科技監管,必須堅持依法合規原則,貫徹法治精神,完善監管體系,補齊制度短板,不斷適應金融數字化轉型的發展趨勢,增強監管措施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問題5:今年以來銀保監會穩步推進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處置。有觀點認爲,這些機構風險的主要根源在公司治理。請問銀保監會是如何推動金融機構加強公司治理的?
答:低效的公司治理確實是當前我國銀行保險機構尤其是諸多中小機構風險事件的主要根源。主要問題有:一是部分國有機構黨建工作虛化弱化,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未能實現有機融合。二是部分機構股權結構不透明,股權代持、隱形股東問題較爲突出,股東行爲越位錯位,有的大股東直接干預機構經營,對董事會和高管層進行幕後操縱,通過違規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肆意侵佔機構利益。三是董事會運作不規範,部分非執行董事存在不能、不敢或不願履職的現象,少數董事的獨立性和專業性嚴重欠缺。四是信息披露不規範,對包括消費者在內的利益相關者權益保護不足。
銀保監會高度重視公司治理監管,堅持將健全公司治理作爲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強化風險防控、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針對當前公司治理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今年銀保監會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發佈《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系統提出了三年內公司治理監管和改革的藍圖,按照標本兼治、分類施策、統籌推進的原則規劃各項重點工作。
二是加速彌補公司治理監管制度短板。研究制定可供銀行保險機構共同遵循的統一的公司治理準則。針對大股東行爲、關聯交易、薪酬扣回、董事監事履職評價等若干重點問題,分別制定專項監管規制。建立銀行保險機構股權管理不良記錄系統。
三是組織開展覆蓋全部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的首次公司治理監管評估。從黨的領導、股東治理、董事會治理等8個維度進行綜合評級,評級結果作爲監管部門實施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
四是開展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回頭看”及“資本不實和股東不實”排查,覆蓋4600餘家法人機構,查處股權違規問題3000多個。分兩批次向社會公開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47家股東名單。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持續深化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的有機融合,着力加強股東行爲監管與違規關聯交易整治,規範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等治理主體的履職行爲,嚴格信息披露,加強利益相關者權益保護,推動銀行業保險業率先落實《二十國集團/經合組織公司治理原則》,奮力構建中國特色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機制。
問題6:非法集資嚴重損害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社會各界非常關注。請問銀保監會在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方面主要採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答:非法集資是典型的“無照駕駛”行爲。近年來,互聯網成爲非法集資滋生蔓延的重點領域,各種打着金融科技、金融創新旗號的非法集資不時冒頭,欺騙性和隱蔽性更強,風險擴散速度更快、危害更大。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統一部署,各地、各有關部門主動出擊、堅決整治,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各地黨委、政府把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處非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已實現省、市、縣三級全覆蓋。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各司其職,多方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法律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2020年12月21日,《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草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條例》作爲第一部專門規範非法集資防範和處置工作的行政法規,對於將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尤其是賦權地方政府、強化行政處置、形成工作合力意義重大。
三是重大風險隱患得到有力化解。各地果斷查處了“團貸網”“善林金融”“信和系”“溫商貸”等重大網絡非法集資案件。2018年以來,全國共打擊處置非法集資案件1.5萬餘起,涉案金額1.1萬億元,一些積累多年的隱患得到穩妥化解,一批久拖未決的案件得以有序處置。
四是“以網治網”的監測預警體系初步形成。編制發佈《全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體系建設規劃(2020-2022年)》,建成全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臺,清理違規廣告資訊信息266萬餘條,線上線下、聯防聯控的“天羅地網”初步成形。
五是人民羣衆風險防範意識不斷增強。連續8年組織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品牌效應不斷凸顯。連續3年在央視黃金時段和高鐵、地鐵等移動傳媒以及新媒體投放公益廣告,提高廣大羣衆對非法集資的警惕性和鑑別力。
經過集中整治,打非處非工作贏得戰略主動,非法集資風險總體可控,但形勢依然嚴峻複雜。根治非法集資是一項系統工程,既要打贏攻堅戰,也要打好持久戰。下一步,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嚴厲打擊各類“無照駕駛”行爲。二是抓住《條例》實施契機,落實各方責任,強化行政處置,推動關口前移,實現打早打小。三是強化科技賦能,加快搭建全國監測預警“一張網”。四是依靠羣衆羣防羣治,引導羣衆自覺抵制、主動遠離非法集資。五是推動形成全社會、全行業、全生態鏈防控治理長效機制,加快消化存量,堅決遏制增量,有效管控變量,全力維護人民羣衆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問題7:今年以來,美國多次依據其國內法律,單方面對我公民和法人實體實施制裁,與此同時,我們看到美方金融機構對來華投資發展保持着旺盛勢頭。請問銀保監會如何看待?
答:美國依據其國內法律,單方面對我公民和法人實體實施制裁,違反了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主權不容談判,核心利益也不可能讓步。我們對此絕不承認,絕不接受。美所謂制裁措施在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都不具備法律效力。我們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堅定支持金融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爲包括香港和內地公民在內的所有客戶提供公平優質的金融服務。
過去一年裡,我們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擴大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銀行業保險業都有一批新引進的外資機構落地,其中相當一部分是美資機構,而且有的還設立了獨資企業或控股企業。中美兩國在金融領域的合作非常廣泛,兩國企業和人民都從中受益極大。穩定的中美關係不僅符合兩國人民根本利益,而且是國際社會的共同期待。我們希望美方相向而行,秉持不衝突不對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贏的精神,推動中美關係健康發展,共同維護國際金融市場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