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證券3名員工借用他人賬戶炒股 不僅虧損還被罰

(原標題英大證券3名員工借用他人賬戶炒股,2人來自同一營業部,不僅虧損還被罰!)

近期,四川證監局連續發佈了三則券商員工炒股的行政處罰。經梳理,這3人均爲英大證券員工,其中有2人還在同一個營業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3人均爲借用他人賬戶違法買賣股票,但最終無一例外均爲虧損,少的虧損逾8000元,多的虧損超3萬元。四川證監局對上述3人分別處以1萬元~3萬元不等罰款

英大證券3名員工炒股被罰

四川證監局近期披露了對廖某某、周某某和王某某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三人均爲英大證券員工,存在借用他人賬戶違法買賣股票的情況,而且周某某和王某某還曾在同一個營業部。

具體來看,2016年4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期間,廖某某在英大證券四川分公司擔任證券經紀人;周某某在2017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30日,以及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10日期間,在英大證券成都沙灣路證券營業部擔任證券經紀人;2016年6月24日至2018年10月23日期間,王某某在英大證券沙灣路證券營業部任證券經紀人。

(圖片來源:攝圖網)

經統計,廖某某任職英大證券經紀人期間,借用“曾某秀”“王某”賬戶買賣股票,交易累計虧損8,526.82元(已扣除佣金稅費);周某某任職英大證券經紀人期間,借用“周某辰”“周某蘭”“羅某文”“張某會”賬戶買賣股票,交易累計虧損33,072.44元(已扣除佣金稅費);王某某任職英大證券經紀人期間,借用“楊某秋”賬戶買賣股票,交易累計虧損31,338.57元(已扣除佣金稅費)。

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最終,四川證監局對對廖某某處以1萬元罰款;對周某某處以3萬元罰款;對王某某處以2萬元罰款。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來證監會及各地證監局開出的從業人員炒股的行政處罰罰單近20張,除了前述的英大證券外,還包括東方證券、中航證券、華龍證券、長江證券、和光大證券等。

上半年業績已超去年全年

坐落於深圳福田區的英大證券,在市場上鮮有聲音,今年最讓人關注的就是其通過置信電氣現名國網英大)順利實現間接上市。

據英大證券披露,2020年1月21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180號”文覈准上海置信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向國網英大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六家股東發行股份購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2月10日,公司完成了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股東變更爲上海置信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英大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4月28日,英大證券股東上海置信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爲“國網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各股東持股比例未發生變化。

2020年5月19日,英大證券召開股東會審議通過股東對公司的增資方案,公司註冊資本由人民幣27億元變更約爲43.36億元,各股東持股比例未發生變化。同年5月26日,英大證券完成了註冊資本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據悉,國網英大實行“金融+製造”雙主業運行,金融包括信託、證券、期貨和保理等業務。國網英大中期業績顯示,上半年公司實現歸母淨利潤5.69億元,每股收益0.11元,子公司英大證券上半年實現淨利潤1.795億元,超過2019年全年,佔到國網英大淨利潤30%以上。

隨着業績大增,英大證券也出現了一些不合規的情況,除了上述披露的3名員工炒股以外,還存在員工違規推銷資管產品的操作。據深圳證監局11月30日通報轄區內有券商員工宣傳推介資管產品時,在知悉投資者因未達到最低投資門檻而進行“拼單”購買的情況下,違規協助客戶彙集他人資金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根據媒體報道,該券商即爲英大證券。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吳永久

本文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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