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研擬打炒房排除條款 鎖定繼承、換屋兩族羣

央行第七波打炒房措施,可能視情況排除適用。 聯合報系資料照

中央銀行第七波打炒房措施,可能視情況排除適用;據透露,央行內部正在討論,因繼承或有換屋需求,導致「名下有屋」的兩大類民衆,向銀行申請第一戶房貸時,不得適用寬限期的限制可能適度鬆綁。對此,央行官員迴應,目前還在資料蒐集階段,央行內部正在研議中,目前未有結論。

央行理事張建一昨(25)日透露,有很多理事提醒「繼承者」可能受到波及。張建一表示,排除條款應不必等一個月,若是繼承,沒有銀行貸款者,應該就會排除。

央行打炒房措施,可能排除適用方向

央行近日下重手打炒房,雖然用意是警惕投資客,但外界憂心恐殃及無辜,央行總裁楊金龍先前鬆口表示,將在一個月內提出排除條款。消息人士透露,央行這次決策之所以相對嚴厲,主要是過去的管制措施,都是以聯徵中心的資料爲主,鎖定名下有二戶以上「房貸」者,這次首度變更做法,改以「財產清單」爲基礎,只要名下有房,再向銀行申請房貸,即使是第一戶房貸,也不得有寬限期。

近期央行與銀行接獲陳情,按現行規定,有些民衆繼承了南部的鄉下老家,但長期都在臺北工作、有購屋需求,或因繼承而持有部分房產,都會導致第一戶房貸無法適用寬限期,或有些民衆有換屋需求,在購進新屋前尚未出售舊屋,也受到央行的「無寬限期」限制。

財經官員說,對於這類民衆是否爲無炒房意願的「無辜」者,要定義「排除條款」相對困難;舉例而言,若民衆主張繼承南部老屋,但因工作需求、在臺北購屋時可排除適用,那在臺北繼承老家、在臺北購屋時可否適用?或在臺北繼承房產、但在新竹工作需要購屋,可否享有寬限期?另外,在南部繼承老屋、人在臺北工作,戶籍不見得會在臺北,可能還是在南部,那如何認定所謂的「實質購屋」需求?

財經官員透露,央行在制定政策前蒐集非常多資料,發現名下有房產,卻持續向銀行申貸購屋的比例非常高,其中不乏利用寬限期只需繳息規定等候房價上漲,在寬限期結束前出售房產的炒房客。有官員認爲,其實央行只是規定沒有寬限期,並未壓縮貸款成數,民衆衡量自身購屋能力時須以「本息攤還」爲主,若沒有寬限期就會出現財務困難,代表民衆其實沒有足夠的能力購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