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打炒房 鬆綁兩族羣 重申新青安不受影響

房市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

中央銀行鐵腕打炒房,昨(9)日出爐的豁免條款僅「開小門」,除鬆綁繼承、換屋兩族羣外,重申新青安房貸(且非屬豪宅貸款),可不受央行第一戶及第二戶房貸的寬限期與成數限制。

金融圈人士分析,央行鬆綁範圍比想像中更窄,仍嚴令換屋族需在一年內出售老屋,可望有效遏止房市炒作風氣。

央行房市管制「豁免條款」概況

央行9月祭出史上最嚴的第七波房市管制,外界憂心恐殃及無辜,央行總裁楊金龍當時承諾,將在一個月內提出豁免條款。

昨天相關規定出爐,鎖定繼承、換屋兩大族羣,且溯及既往、自今年9月20日起申辦的貸款案件均可適用。

央行業務局局長潘榮耀說明,央行進行資料分析時發現,今年上半年有兩成民衆名下有房卻申請房貸,所以對名下有屋者祭出第一戶房貸無寬限期的限制,以避免投機客藉此擴大財務槓桿炒作房市。

若爲繼承取得的房屋及房貸,新申辦的房貸且非豪宅貸款,可不受央行第七波房市管制「無寬限期」規定,且不論繼承幾間屋子、繼承房產座落在何處,均一併適用。

潘榮耀表示,央行接獲許多陳情,表示有繼承到房產,可能是長輩過世,但是與兄弟姊妹共同持分,北上工作有購屋需求,卻受到央行的寬限期限制,因爲繼承屬於不可歸責借款人的因素,因此本次豁免也未做區域或棟數的限制。

不過,若名下有房且非屬繼承,而是贈與或先前購屋已繳清房貸者,新增房貸時,仍受無寬限期限制。舉例來說,名下有三房,一棟爲繼承,另兩棟爲自行購買,不得適用寬限期。

若有實質換屋需求的民衆,可與銀行切結,貸款後一年內出售舊屋,新申辦的第一戶或第二戶房貸(非豪宅貸款)可排除適用。

央行白紙黑字強調,若違反切結事項,銀行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的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

央行重申,不論是成屋或預售屋,已簽訂購屋合約、將申辦貸款時,只要符合繼承、換屋等相關規定就可豁免、不受限制。央行先前也提過,申辦青年安心成家房貸且非屬豪宅貸款,可不受央行第一戶及第二戶寬限期與貸款成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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