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鐵腕打炒房!豁免條款鬆綁繼承、換屋兩族羣 重申新青安可排除適用
中央銀行下午舉行記者會,業務局局長潘榮耀出席說明,民衆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貸,不計入之房屋數及房貸戶數。記者林伯東/攝影
中央銀行鐵腕打炒房,9日出爐的豁免條款僅「開小門」,除鬆綁繼承、換屋兩族羣外,也重申新青安房貸(且非屬豪宅貸款),可不受央行第1戶及第2戶房貸的寬限期與成數限制。金融圈人士分析,央行鬆綁範圍比想像中更窄,仍嚴令換屋族需在一年內出售老屋,可望有效撲滅房市炒作風氣。
央行9月祭出史上最嚴的第七波房市管制,外界憂心恐殃及無辜,央行總裁楊金龍承諾,將在一個月內提出豁免條款;今天相關規定正式出爐,鎖定繼承、換屋兩大族羣,且溯及既往、自今年9月20日起申辦的貸款案件均可適用。
央行業務局局長潘榮耀說明,央行進行資料分析時發現,今年上半年有兩成民衆名下有房卻申請房貸,所以對名下有屋者祭出第1戶房貸無寬限期的限制,以避免投機客藉此擴大財務槓桿炒作房市。若爲繼承取得的房屋及房貸,新申辦的房貸且非豪宅貸款,可不受央行第七波房市管制「無寬限期」規定,且不論繼承幾間屋子、繼承房產座落在何處,均一併適用。
潘榮彥表示,央行接獲許多陳情,表示有繼承到房產,可能是長輩過世,但是與兄弟姊妹共同持份,北上工作有購屋需求,卻受到央行的寬限期限制,因繼承屬不可歸責借款人的因素,因此本次豁免也未做區域或棟數的限制。不過,若名下有房且非屬繼承,而是贈與或先前購屋已繳清房貸者,新增房貸時,仍受無寬限期限制。舉例來說,名下有三房,一棟爲繼承,另兩棟爲自行購買,不得適用寬限期。
若有實質換屋需求的民衆,可與銀行切結,貸款後一年內出售舊屋,新申辦的第1戶或第2戶房貸(非豪宅貸款)可排除適用。央行白紙黑字強調,若違反切結事項,銀行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的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
央行重申,不論是成屋或預售屋,已簽訂購屋合約、將申辦貸款時,只要符合繼承、換屋等相關規定就可豁免、不受限制。央行先前也提過,申辦青年安心成家房貸且非屬豪宅貸款,可不受央行第1戶及第2戶寬限期與貸款成數限制。
潘榮耀解釋,過去新青安房貸有些案例是父母親購屋,因自身年紀大了,就用兒女當借款人購屋,這些兒女長大後成家立業也有購屋需求,且符合新青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無房產規定,就算名下有兩戶房貸(其中一戶是父母居住),也不受央行管制措施限制,但仍有一大前提,那就是新購置房屋並非豪宅。
爲避免房價過高、釀成新一波金融風暴,央行防患未然、採取相對嚴厲的措施,引發部分民衆購買預售屋時面臨違約風險,潘榮耀強調,民衆若有自備款不足問題,根據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與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訂有相關處理機制。例如,預售屋賣方可同意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或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成屋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