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交通罰單繳費期限 部分展延到7月14日 

新北市交裁處宣佈,部分交通罰單繳費期限展延到7/14。(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因應中央於25日將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爲了降低人流,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28日宣佈再次調整交通罰單繳納期限,應到案日自5月15日起至6月14日止且應到案處所爲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的罰單,無須檢附任何文件,繳納期限均可展延至解除警戒後一個月,即至7月14日。

裁決處處長李忠臺也表示,除了延長罰單繳費期限,裁決處也提供多項線上申辦服務,包括交通違規申訴、交通違規移轉實際駕駛人申請、交通違規裁決書申請、駕照吊扣(銷)申請、吊扣駕照到期領回申請、退款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申請等業務民衆可以不出門,在家透過手機、電腦操作,即叮申辦各項業務。

至於罰單繳費方式,裁決處指出,如屬可以郵繳條款的交通違規案件,可利用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行動支付(LINE PAY 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元大銀行)等進行線上繳納;如屬不得郵繳條款的交通違規案件,像是吊(扣)銷駕(牌)照或有代保管物件者,則仍無法透過代收機構繳納罰鍰結案,還是要到裁決處各辦公室服務窗口臨櫃辦理,或使用郵寄郵政匯票方式繳納罰鍰。

裁決處同時呼籲,防疫期間請多利用線上申辦功能網路行動支付等多元代收管道繳納罰鍰,多用網路少用馬路。如需查詢與確認交通違規繳納情形,可撥打交通事件裁決處服務電話02-89786101轉9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