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少爺」酒駕激起全民公憤 促成修法最重判10年
「葉少爺」葉冠亨酒駕害死3條人命案,案發時全國關注,網民撻伐葉冠亨,葉家境富裕,加上曾在網路上炫富,被網民謔稱爲「葉少爺」;這起酒駕悲劇也促成立法院修法加重酒駕致死刑責,由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爲現行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發後,葉冠亨後來重返校園唸書,學校祭出「葉少爺」條款,不許蹺課,否則退學。「葉少爺」於是成爲酒駕者和富二代公子的代名詞。
但葉男肇事害命的刑事究責部分,檢方認爲葉冠亨生活優渥,並非無賠償能力,卻未對死者家屬賠償分文,且犯後態度漠然,沒有悔意,對葉求處舊法酒駕致死罪的最高刑度7年。
一、二審將葉判刑6年,葉稱判太重,但檢不服提起上訴,2013年最高法院審理認爲,葉冠亨犯後都坦承犯行,但其所爲結果造成李婦身首異處,其夫悲憤過度,不久辭世,所遺留的稚女頓失依怙,永無父母予以關愛呵護,犯行重大,將葉判處有期徒刑6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