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則官宣!廣州首套房,允許公積金付首付!

廣州又發糖了!

就在剛剛!,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佈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

早在528新政中,廣州就提到了“允許提取公積金支付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但之前細則一直都沒出。

今天,細則來了,並且是即日起立刻實施。

根據細則顯示,提取額度只要不超過首付款即可,且不影響以該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的可貸額度計算。

這對於購房者而言,又是一個大利好,起碼首付不用湊得那麼艱難了。

廣州的誠意已經寫在臉上了,大家衝還是不衝?

細則原文如下: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

一、申請條件

購房人及其配偶(以下統稱“申請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後,可按合同約定申請將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劃轉至購買房屋所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

二、提取頻次

購買同一套住房,申請人各可提取一次購房首付款。

三、提取額度

申請人提取總金額合計不超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且不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

四、辦理流程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前,所有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共同到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網點申請出具提取首付款申請確認書,並交房地產開發企業:

1

商品房認購書(原件);

2

本人身份證(購房人配偶申請提取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3

《房地產開發企業確認、承諾書》(原件);

4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授權、承諾書》(原件)。

(二)申請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需約定網籤後劃轉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相關內容。

(三)申請人攜帶以下材料到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網點申請劃轉購房首付款:

1

已網籤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2

本人身份證(原件)。

(四)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將提取金額轉賬至購買房屋所屬項目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五、辦理網點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廣鐵分中心及各辦事處、管理部。

六、其他事項

(一)提取首付款不影響以該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的可貸額度計算。

(二)提取首付款購房後可以該套住房繼續申請提取,可提取額度扣減已提取首付款金額。

(三)首付款劃轉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前,申請人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及其他提取業務。

(四)商品房買賣合同被撤銷、解除或者確認無效的,購房人應會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合同被撤銷、解除或者確認無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提取金額原路退回。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調整將另行通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優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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