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實現中國夢提供強大法治保障(思想縱橫)

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確立是我國法治建設進程中的一件大事。這一重要思想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完備,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全面準確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對於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實踐、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要意義

更加註重發揮法治的重要作用,是以習近平同志核心中央治國理政的一個鮮明特點。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明確提出全面依法治國,並將其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予以有力推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進行研究,作出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黨的十九大召開後,黨中央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對全面依法治國又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取得重大進展

沒有正確的法治理論引領,就不可能有正確的法治實踐。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要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在法治問題上的理論成果”。我們黨總結運用領導人民實行法治的成功經驗,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不斷豐富和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在“四個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國具有基礎性保障性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變革,必須以科學理論爲指導,加強理論思維,不斷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取得新成果,總結好、運用好黨關於新時代加強法治建設的思想理論成果,更好指導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回答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爲全面依法治國實踐提供了強大思想指引。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項戰略工程,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們既立足當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深層次問題;又着眼長遠,築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促進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爲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長期性的制度保障。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後,我們還要乘勢而上開啓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在統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的實踐中,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上,我們將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我們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們必將不斷譜寫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新篇章

作者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