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臺商確診怕死「求女兒照顧異母妹」 正宮獨守16年怒放生
臺南梁姓男子2001年間前往印尼工作,沒想到只待了4年就與妻子、2名子女斷了聯繫,直到去年9、10月間確診罹患新冠肺炎,加上擔心萬一自己病死了,與印尼女子所生的子女會無人照顧,這纔打電話要求女兒幫忙,結果不僅遭到拒絕,最後也被妻子一狀告上法院,婚姻關係直接宣告「終結」。
▲樑男在印尼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當事人無關,下同)
樑妻在判決書中主張,與丈夫是在1981年間結婚,起初夫妻感情還算融洽,2001年間丈夫前往印尼工作,原本2、3個月就會回來臺灣一次,並與家人同住一週左右,沒想到從2005年起人就像是蒸發了一樣,不僅沒有回來臺灣的家,也沒有與子女聯繫,直到5年前她去戶政事務所辦事,才被告知丈夫其實有入境紀錄,只是沒有回家。
樑妻接着指出,丈夫2020年9、10月間在印尼確診新冠肺炎,卻無法回臺治療,因爲擔心會病死,加上在印尼認識的女子已經離世,於是透過大伯轉達,希望女兒幫忙照顧「異母妹妹」,哪知道後來病情好轉出院,人又再次消失不見,雙方從此再無聯繫,考量到夫妻倆分居長達16年,期間沒有任何互動,感情比路人還不如,最終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樑男與印尼女子育有2名子女。
兩人的大女兒也到庭證稱,父母的婚姻狀況一直都不好,經常吵架,高中畢業之後就很少看到父親在家,連爺爺、奶奶過世,父親也只回來家裡住一晚,就睡在客廳沙發上;2020年10月她收到大伯傳來的照片,才知道父親在印尼另有2名子女,因爲感染新冠肺炎,所以希望臺灣這邊的孩子能幫忙照顧異母妹妹,但她沒有答應。
面對妻女的指控,樑男經過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臺南地院法官認爲,樑男自2020年2月7日出境後,至今沒有再入境的紀錄,考量到他長期未返家與家人同住,還在境外與其他女子生兒育女,導致婚姻關係嚴重動搖,最終裁定準許妻子的請求,判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