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新金撤告 彰銀案纏訟17年落幕

臺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王銘義攝)

彰銀案圓滿落幕。歷經1年協商,臺新金控與財政部昨日共同發出聲明,在最高法院法官及調解委員協調下,雙方已達成解決爭端共識,臺新金控向法院撤回2014年12月間,因彰銀經營權爭議對財政部的相關訴訟,讓長達17年的彰銀案,有了合意與和平結果。

臺新金2005年以365億元取得彰銀22.5%股權,成爲單一最大股東,並拿下經營權,未料合併進度不如預期。2014年彰銀改選,財政部挾公股優勢奪回經營權,臺新金被迫認列148億元投資損失,並怒告財政部違反雙方契約,雙方於是對簿公堂,展開爲期8年纏訟。

由於彰銀案未解,臺新金近年多項擴張與併購計劃均踢到鐵板,直至臺新金2020年以55億元標下保德信人壽,出現轉圜空間。臺新金董事長吳東亮主動釋出處分彰銀持股想法,等同遞出橄欖枝,打破彰銀案難解的僵局。

據證交所公告,臺新金8月2日有特定人配對交易彰銀持股7500張,加上昨日再轉讓104萬多張,合計8月賣出105萬多張股票,等於出脫彰銀約10%股權,此舉等同讓出第一大股東的位子,具有一定的象徵意義。

在臺新金持續處分彰銀持股同時,被視爲雙方爭端最後一哩的「法律戰」,也在昨有圓滿結果,臺新金宣佈撤告。雙方同步發出聲明表示欣慰,也向最高法院法官、調解委員致上敬意,並肯定本件訴訟,爲最高法院移付調解制度下之紛爭解決樹立新標竿。

最高法院去年3月起推行調解制度後,雙方在去年7月2日移付調解,因案情複雜,特別情商退休法官阮富枝擔任調解委員,着手進行這項幾近不可能的調解任務,在歷經無數次的交換意見及調解,自2021年9月16日第1次調解程序起,迄昨日終於達成共識成立調解。

在雙方聲明中,財政部肯定臺新金經營彰銀的9年期間,以經營團隊提升彰銀業績、強化公司治理、增加股東獲利的貢獻。臺新金也說,財政部自2015年取得經營主導權後,在臺新金控法人代表共同協助下,7年間淨值增加522億元,達1714億元,持續提升彰銀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