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禁入中小學校園 教學亦需戒“電子產品依賴”
中小學生在校園裡能不能用手機?近日,教育部再一次給出明確答案: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
在《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教育部明確,確有手機需求的,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學校要提供必要保管裝置,應通過設立校內公共電話、班主任溝通熱線等途徑,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不得使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其實,這些都並非新規,教育部等早在2018年8月就曾對此明確規定。然而,一些地方的落實情況並不好,因此引發的矛盾、衝突也一再發生。尤其是,爲防控疫情,去年居家學習期間,校內外的在線教學大大增加,也助推了中小學生手機的使用。
從深層看,相關規定未能落實,也有學校自身的原因。比如,近年來,我國很多中小學在進行教育創新時,都把利用電子產品教學作爲創新的指標,一些教師動不動就佈置電子作業,或要求學生下載某款APP。在此語境下,教育部再次發佈專門規定,無疑頗具現實必要性。
但要將規定落實到位,還需要禁疏結合。比如,“禁”就要賦予學校以及教師依據校規進行處理的權力,輿論應爲保障學校處理權創造有利的社會環境,也有賴於學校優化內部管理措施,在處理過程中避免因簡單粗暴而激化矛盾。“疏”則是在做好管理的基礎上,爲學生提供細緻到位的服務工作,併科學、合理地使用電子產品進行教學。與此同時,學校也應盡力滿足學生使用通訊工具的需求。
對此,教育部此次通知已給出較細緻的解決路徑,接下來就需要學校有系統治理思維,從育人角度出發,在聽取家長和學生意見的基礎上,制訂剛柔兼備的管理規定,同時也要消除某些教學觀念誤區,不能把教育現代化簡單視爲要利用電子產品教學,而要更重視教育品質,更關注學生身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