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新法拍板定案 消基會:求償配套不足

記者魏妤庭臺北報導

食安法終於在18日拍板定案消基會今(19)日表示,雖然肯定此次修法成果,但認爲消費者求償配套不足,儘管相關罰則大幅提高,但司法機構沒有視情節給予公正判決,再高罰則也沒用,並呼籲相關單位應落實執法,民意代表持續監督,否則訂了一堆要求、規範,再多次的修法也是枉然。

▲消基會日前針對食管法修法召開說明記者會。(圖/記者賴於榛攝

因應層出不窮的黑心食品風波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於近日啓動修法,終於在18日定案,包含全面提高罰金刑度,如黑心食品致人於死或重傷,可處以刑罰及罰金2億元、1.5億元,公司違法還可加重10倍處罰,最高罰到20億元;解決一罪兩罰的法規競合爭端,未來發生食品危害事件廠商必須舉證自身食品可食用。

消基會表示,雖肯定此次修法成果,但法規上針對消費者求償的配套措施仍不足,食安基金並未放入可實質補償規定,使得消費者求償過程恐仍碰壁。另外,儘管相關罰則大幅提高,但若司法機構未視情節公正判決,再高的罰則也沒用。

消基會指出,黑心業者魔高一丈,以近來的食安風波看來,似乎不會有致人於死或致人重傷的後果,但業者仍是罪大惡極,罔顧民衆健康,卻不會被罰到最高額,主管機關應有因應之道,並呼籲執法單位須落實執法,否則訂了一堆要求規範,業者不遵守卻沒被抓到,再多次修法也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