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案30人團訟求償3億 消基會:遠百、大食代也列被告

▲消基會爲寶林茶室中毒案受害者提出團體訴訟,求償對象爲遠東百貨、大食代餐飲、寶林餐飲等三家公司,總金額近3億元。(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臺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今年3月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件。消基會今(11日)下午正式爲30名受害者提出團體訴訟,並對遠東百貨、大食代餐飲、寶林餐飲等三家公司求償近3億元。消基會表示,由於北市府已經認定邦克列酸造成傷亡的因果關係,呼籲業者儘速與受害者達成和解。

寶林茶室今年3月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件,造成6死、24傷。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後,消基會即向內部的法律委員會、義務律師團、衛福委員會和醫療委員會蒐集相關資訊,爲團體訴訟工作的求償法源、中毒元兇等等進行研析準備。

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主要負責本案件的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以及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等人,今天下午前往臺北法院正式提出團體訴訟。

陳雅萍表示,經過消基會義務律師工作小組計算,財產上損害,包含用餐金額、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無法工作之損失、看護費、將來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勞動力減損、殯葬費用、扶養費、其他費用、精神慰撫金,以及3倍懲罰性賠償金,共計求償約2.93億元。

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表示,這次共有30人提出求償,包括死亡者的家屬、配偶與子女,以及受傷的民衆,由於此案件的主因是寶林茶室的食物中毒造成,且根據消基法,共同經營業者需負連帶賠償責任,所以求償對象爲遠東百貨、大時代餐飲有限公司及寶林餐飲事業有限公司,總金額約2.93億元。

蘇錦霞進一步表示,類似的團體訴訟,最困難在於證明其因果關係,但臺北市政府的專家會議,已經認定寶林茶室的食物中毒是由邦克列酸中毒造成,所以未來官司在求償上相對比較容易,所以也呼籲業者,儘快跟受害者與家屬和解。